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氯碱节能减排开创新思路

   201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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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意社03月14日讯

  近年来,国家在节能减排工作上投入的力度不断加大,为有效的实现节能降耗、降本增效,氯碱企业逐步尝试通过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来达到节能与增效双赢的效果。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从2007年开始便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先后开展了“电化厂压缩机节能改造”、“PVC厂空分压缩机废热回收”“电化厂盐酸炉节能改造”等多个节能项目,每年可实现节能3500吨标准煤。2011年以来,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导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截至目前,亚星已与4家节能公司签订了合同采用节能效益分成方式的合作,合同投资总额约1.2亿元,项目所需技术、设备和资金等均由对方承担,预计年总收益约4500万元,高于预期目标。近日,新疆天业联手浙大中控打造了国内氯碱行业能源管理中心项目,预示着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将在天业工业园内全面的展开与实施。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并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通知和法规,为合同能源管理能够更好更快的实施提供政策保障。

  但一些氯碱企业在进行合同能源管理前期调研中也存在一些顾虑。这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节能效益的分配问题。“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确实不错,政府也给予了很大的支持,还有很多节能专项资金。但是项目实际运作起来难度还是较大的,最主要的就是效益分享问题,咱们国家目前还没有节能量界定的相关标准规定,这为项目的实施增加了阻碍”一家氯碱企业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这其实也代表了一些企业的心声,

  对于节能效益的分配问题,成为困扰企业尝试合同能源管理的关键。此外,当前我国节能公司的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等原因,也是制约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重要因素,氯碱行业亟需与适合企业合作的节能服务公司进行有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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