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严控高耗电企业准入门槛 限制项目用电负荷

   201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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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意社03月16日讯

  3月15日,记者从山西省经信委获悉,该省将严格控制高耗电企业准入门槛,限制高耗电项目的用电负荷,按照先审核、再报装、最后供电的程序,进一步优化供电方式,提高用电效率。

  据介绍,对涉及煤炭、焦炭、钢铁、电解铝、电石、铁合金、水泥、化工等行业新增的用电项目,容量在1万KVA以上的(含1万KVA),由用户向所在市经信委提出申请,报山西省经信委审核同意后,电网企业方可办理报装供电手续;容量在1万KVA以下、1000KVA以上的(含1000KVA),由用户向所在县(区、市)经信局提出申请,报市经信委审核同意后,电网企业方可办理报装供电手续;容量在1000KVA以下的,由县(区、市)经信局参照以上程序审核;其他行业新增用电项目,容量在3万KVA以上的(含3万KVA),由省经信委审核;容量在3万KVA以下的,由市经信委审核。新增用电项目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执行产业政策、建设审批手续、节电措施、负荷控制手段和用电特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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