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氮肥协会联合召开“严格执行化肥价格政策提醒会”

   2011-05-13 石化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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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春耕期间化肥生产供应,保持化肥价格稳定,切实维护农民利益,1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在北京召开“严格执行化肥价格政策提醒会”,30多家大中型氮肥生产企业参加了会议。
  会上,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重申了国家各项化肥价格政策规定,明确中央管理的尿素出厂价格不作调整;地方管理的尿素、磷肥、复合肥等化肥出厂价格,因成本上升确需调整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在严格审核成本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价格;未纳入价格管理范围的化肥出厂价格,要按规定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继续对化肥批发和零售价格实行进销差率、批零差率、最高限价管理。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通报了去年以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部分化肥生产企业存在的价格违法问题;提醒告诫所有化肥生产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承担社会责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化肥价格政策,坚持诚信经营,做到不违反政府规定的出厂最高限价、不哄抬化肥价格、不变相涨价,自觉维护化肥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强调,为确保国家化肥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保持化肥价格基本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已经发出《关于深入开展化肥价格专项检查,切实稳定化肥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08〕177号),决定在春耕备肥期间,继续组织开展全国化肥价格专项检查。重点对尿素、磷酸二铵等化肥生产企业是否突破政府规定的出厂指导价,超出政府规定出厂价上限报价;是否存在价外加价、价外收费,一货两票等变相涨价;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程序;以及使用优惠价格的供电、供气生产化肥以外产品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问题,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屡查屡犯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在会上发出了“认真执行化肥价格政策,切实保证化肥价格稳定”的倡议书。倡议所有化肥生产企业要以维护农民利益的大局为重,积极发展生产,自觉控制出口,保证国内市场化肥供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化肥价格政策规定,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化肥最高出厂价格,不哄抬化肥价格,不变相涨价,为维护化肥市场价格稳定做出更大贡献。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化肥生产企业发言,表示积极响应氮肥协会发出的倡议,千方百计扩大生产,保证化肥市场供应,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化肥价格政策,加强价格自律,以实际行动维护化肥市场价格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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