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我国已经连续11年成为海外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其中,石化产品成为反倾销的“重灾区”。仅2005年,国外对我国130多个石化产品进行过反倾销起诉。如何应对反倾销,成为我国石化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展海外市场的最大挑战。
针对海外反倾销的严峻形势,8月14日,国家商务部新的《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应诉规定》正式施行。新规定针对我国企业反倾销领域面临的形势越来越复杂、海外反倾销应诉能力不强等问题提出相关要求,明确了商会、协会等中介组织可以作为反倾销应诉的组织者和协调人。这将有利于改变我国企业在应对反倾销时缺少“牵头人”的局面,有利于整个行业在海外“集体应战”。
新规定出台半个多月来,我国石化企业在相关行业协会和商会的组织下,一方面加强行业自律,一方面积极备战海外反倾销。国家商务部正在酝酿建立应对海外反倾销的预警机制和信息系统。
近年来,我国石油和化工领域进出口贸易总额持续增长,2005年全行业贸易额接近1995亿美元。其中,出口贸易增长尤为迅速。去年,出口贸易额增长560多亿美元,同比增长37.8%。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兑现期的全面来临,以及石化产品出口在国际市场所占份额越来越大,欧美等发达国家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对我国石化产品出口频频发起反倾销措施,我国石油化工企业面临的贸易摩擦和纠纷越来越多,而且呈逐年快速上升势头。
为改变我国企业海外反倾销应诉的被动局面,国家商务部调整相关规定,赋予协会等中介组织参与反倾销应诉的职责和权力。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产业发展部副主任王子敏表示,这个新规定,将有利于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应对海外反倾销中的作用,有利于我国石化企业积极应对海外应诉,尤其是进行行业的“无损害抗辩”,为我国整个石化行业争取和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