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德阳市为确保磷化工产业在“十一五”期间得到可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近日出台了《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磷化工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
《意见》指出,磷化工产业是德阳市化工行业的主要组成部分。随着磷化工产能规模的扩大,磷矿资源供需矛盾日渐突出,加之磷矿石销售环节的不规范和国家环保政策的趋紧,我市一些重点磷化工企业的发展步伐有所放缓。因此必须坚持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标,以科技为支撑,利用强并弱,大并小、优并劣和淘汰、关闭落后工艺等办法对磷化工企业进行整合。鼓励企业通过大力引进和利用国内外的资本、技术、设备,延长磷化工产品产业链,进一步提高磷化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推进龙头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对新建磷化工装置及磷化工企业的低水平、产品重复扩能类改造一律不予核准和备案。对2007年底磷矿石开采规模达不到年产6万吨,2008年达不到年产15万吨的矿山予以关闭。对2007年底以前单台磷炉容量在5500千伏安,设计生产能力在2000吨/年以下的黄磷生产装置;设计生产能力在6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生产装置;设计生产能力在8万吨/年以下的硫磺制酸生产装置; 设计生产能力在3-5万吨/年以下的磷酸氢钙生产装置;设计生产能力在5万吨/年以下的普钙生产装置都必须予以关闭。
业内人士指出,这一《意见》的出台,是政府保护龙头企业优化资源配置的一项重要举措,将直接影响到未来德阳市磷化工产业的走势和布局。中小型磷化工企业要么做大,要么联合,要么消亡,但这将有利于德阳市磷化工产业的结构调整,遏制为争夺有限资源而出现的恶性竞争,使资源流动更趋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