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开展草甘膦农药专项整治 有效期为二年

   2012-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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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意社05月04日讯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第946号、第1158号公告精神,3月中下旬,宁化县农业局结合春季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草甘膦水剂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农业执法检查人员52人/次,执法车辆16辆/次,检查农资经营企业(门、店)63家/次,查出有效成分含量为10%的草甘膦水剂生产厂家5家,制剂品种6种,数量2000余件。

  查出的主要问题是这些草甘膦水剂生产日期均为2009年12月前,有效期为二年,到目前已过有效期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对销售超过有效期的10%草甘膦水剂的行为全部进行立案查处,对库存的超过有效期的10%草甘膦水剂仍需继续销售的,要求经营企业按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自行送检,符合标准的,在规定时间内,注明过期农药字样后再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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