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2012-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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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意社05月04日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卫生部近日发布公告批准抗坏血酸等22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抗坏血酸的使用范围为果酱,最大使用量为5.0g/kg;

  异抗坏血酸钠的使用范围为酱油、食醋、酱类、液体复合调味料,最大使用量为1.0g/kg;

  亮蓝的使用范围为酱腌菜和糕点,最大使用量为0.025g/kg;萝卜红的使用范围为食醋、调味料,最大使用量为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胭脂虫红的使用范围为熟肉制品、方便面、果冻.最大使用量分别为0.5g/kg、0.3g/kg、0.05g/kg;

  焦糖色的使用范围为其他饮料类(仅限鸡精饮料),最大使用量为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山梨酸酐单硬脂酸酯(司盘60)的使用范围为植脂末.最大使用量为5.0g/kg;

  硬脂酰乳酸钙的使用范围为面包专用粉、馒头专用粉,最大使用量为2.0g/kg;

  琥珀酸二钠的使用范围为酱油、蚝油,最大使用量为10.0g/kg;

  磷酸二氢钠的使用范围为生湿面条,磷酸盐使用量在生湿面制品中以磷酸根计不超过2.5g/kg;

  焦磷酸钠的使用范围为生湿面条,磷酸盐使用量在生湿面制品中以磷酸根计不超过2.5g/kg;

  六偏磷酸钠的使用范围为生湿面条,磷酸盐使用量在生湿面制品中以磷酸根计不超过2.5g/kg;

  乙酰磺胺酸钾的使用范围为焙烤食品,最大使用量为0.3g/kg;

  甜菊糖甙的使用范围为酱油、食醋、酱类、蚝油、复合调味酱,最大使用量为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黄原胶的使用范围为酱油、食醋和蚝油、酱类,最大使用量分别为2.0g/kg和10.0g/kg;

  羧甲基淀粉钠的使用范围为方便面,最大使用量为O.05g/kg;

  醋酸酯淀粉的使用范围为生湿面条,最大使用量为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β一胡萝卜素的使用范围为固体饮料,最大使用量为3-6mg/kg;

  叶酸的使用范围为固体饮料,最大使用量为157~313txg/kg(以稀释后的液体饮料汁,固体饮料使用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烟酸(或烟酰胺)的使用范围为果汁(味)型饮料,最大使用量为3.3~18mg/kg(如为果汁(味)型固体饮料,则需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维生素B6的使用范围为果汁(味)型饮料,最大使用量为0.4~1.6mg/kg(如为果汁(味)型固体饮料,则需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核苷酸的使用范围为婴幼儿配方奶粉,最大使用量为0.12~0.58g/kg(以核苷酸总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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