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日报消息,山西省阳泉市盂县安监局原局长韩斌,日前因被查实受贿319万元,114.3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一审分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5年,依法追缴全部非法所得。
今年48岁的韩斌,曾任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2005年7月,因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被执行逮捕。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5月至2005年4月间,阳泉市盂县王村煤矿矿长苏秋爱,为感谢时任盂县安监局局长的韩斌在承包王村煤矿的“帮助”,以及在日常煤矿安全检查、复工、审批火工(炸药、雷管等)品等方面的“支持关照”,先后8次送给韩斌人民币80万元、阳泉市工商银行3万元的牡丹卡一张。2003年11月,被告人赵玉忠以188万元的价值,从原承包人胡良国手中非法接包了盂县西南关煤矿西沟坑口(煤矿)。赵玉忠为感谢韩斌在其接包煤矿和经管过程中的“帮助”和“关照”,先后分7次送给韩斌人民币236万元。上列受贿款项累计总额达3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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