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部门统计,2000年至2002年中欧化工进出口贸易额分别为70.7亿美元、69.9亿美元和80.4亿美元。其中3年间中国向欧盟出口贸易额分别为29.9亿美元、30.4亿美元和33.8亿美元。2006年,中欧化工进出口贸易额达到225亿美元,其中出口贸易额118亿美元;2007年1~11月,中欧化工贸易额达到263亿美元,其中出口贸易额142亿美元,中欧的化工贸易具有一定的互补性。近几年我国向欧盟地区的出口仍以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橡胶制品(包括胶鞋、轮胎等)、无机化工原料、染料、颜料、涂料、有机化工中间体和信息用化学品(磁带、磁盘等)居出口前列。从欧盟地区进口主要是资金、技术密集型产品,包括有机化工原料、合成树脂、精细化学品和化工机械设备等。德国、英国、意大利、法国、荷兰与我国化工贸易额居前五位。
2007年我国向欧盟出口化学品涉及923个海关税则号,出口10吨以上的企业12436家,其中出口1000吨以上企业798家,这些企业需要在3年之内完成注册。出口量超过1000吨的有360多个品种,这些品种也必须在3年内完成注册。其中出口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大宗产品主要有:航空煤油,燃料油,氧化锌,氧化铝,铁、锑的氧化物,萤石,石蜡,硅,黄磷,硫酸锌,碳酸钡,钛白粉,环烷烃,杂环化合物,薄荷醇,芳香酮,葵二酸及其盐,柠檬酸,氨基酸,糖精,医药中间体,农药,分散、酸性、碱性、还原染料,合成靛蓝,颜料,聚酯漆,活性炭,聚乙烯醇,聚酯切片,汽车轮胎,自行车胎,乳胶手套,胶鞋,运动鞋等。出口到欧盟的化工产品品种众多,且以中小企业为主,涉及面很广。需要登记注册的产品,均需提供各种数据资料,接受审批,出口手续繁琐,使时间延误和成本增加,对我国企业出口造成不利影响,将大大削弱我国出口产品竞争力。
另外在石油和化工产业链中,纺织、轻工、家电、IT等行业,凡使用化学品的产品,出口到欧盟,均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使这些有出口潜力的下游产业,产生贸易障碍。除对我国化工品贸易产生直接影响外,欧盟新法律的实施,还将普遍提高产品的生产成本。那些原本就成本高、利润小、对环境有污染、危及人体健康的化工产品,其生产地将会从欧盟转移到第三世界国家,也极有可能转移到我国生产。中国环氧树脂行业协会专家表示,欧盟是我国重要的石油化工产品来源地,特别是一些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REACH法规实施后,欧盟的化工产品生产商必然将高额的注册、评估费用计入生产和出口成本,从而提高产品出口价格,向中国进口企业转移成本,将影响我国纺织、医药、轻工、电子、汽车等相关产业的发展。随着欧盟REACH法规出台,美国和日本也相继修改了本国的化学品管理办法,导致多米诺效应的出现,使得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出现有利于发达国家的游戏规则。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立法体系方面还很不完善,在国际立法方面又缺少话语权。从而在国际贸易中,使我国处于不公、不利的地位。2003年欧盟公布了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咨询文件(REACH法规),该法规将替代当前欧盟各国40余部有关化学品管理的法规,成为欧盟一部统一、高效的法规。鉴于REACH法规对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的巨大影响,近年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对REACH法规的生效与实施动向进行了密切跟踪,向欧盟有关方面提出修改意见,同时加强对企业宣传、动员、培训,做好积极应对准备。去年6月份REACH法规正式生效后,石化协会又把应对工作重点转到为企业向欧盟化学品管理局进行登记的组织服务工作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