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化企污染地块修复铺开 进入大面积治理阶段

   201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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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意社05月08日讯

  '五一'节前,由江苏省环保产业协会主办的土壤修复技术推介会在南京开幕。从目前的情况看,江苏省化工企业污染地块修复已进入大面积加速治理阶段。

  进入新世纪以来,江苏省大批化工企业出城进园,特别是2008年太湖蓝藻污染事件发生后,环湖苏锡常地区化工企业出现集中关停搬迁行动。随后,江苏省连续3年开展了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活动,并相继关闭、搬迁了4600多家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目前,该省省辖13个地市主城内鲜见化工企业的踪影,而且众多县(市)也对主城区原有的化工企业实施外迁。为此,省内遗留着众多待土壤修复的化工企业遗址。而随着土地资源的日趋紧张,污染地块修复利用被各地政府提上了议事日程。

  据记者了解,目前,江苏已开始修复和尚待修复的化工污染土地数量十分庞大。如,苏州化工厂原址,占地600亩;南京化工厂原址,占地700亩;南通姚港化工区,占地600亩;常州化工厂原址,占地1500亩;江苏北方氯碱原址,占地580亩……而且,各地亟待修复的毒土壤呈现苏北、苏中、苏南逐渐增多的分布态势。

  '全省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总金额将达数十亿元,以化工行业为主。'江苏大地益源环境修复公司副总经理辜晓平的说法印证着毒土壤的普遍存在。近3年来,该公司已在全省承担9项土壤修复工程,去年合同额9000多万元,今年可达1亿元。

  专家特别提醒,由于化工企业遗址毒土壤千差万别,所以做好诊断是基础,要对症下药,不能产生副作用,特别要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土壤污染防治学科首席专家林玉锁表示,土壤修复应采取差异化治理,也就是根据土壤污染程度,实行'原位+异位处理处置'的修复模式。他认为,在处理毒土壤过程中,位于中心位置污染最严重的部分应进入水泥窑焚烧,1000℃的高温可将污染物完全分解;中度污染土壤则通过添加氧化剂进行氧化;最外围的低污染土壤在添加稳定试剂固定后,进行安全填埋。

  据林玉锁介绍,南京环科所于2006年开始参与全国土壤污染情况调查,其中就包括一个污染土壤修复试点专题,目的就是了解我国土壤修复技术的研究进展,并进行修复模式探索。目前已选择了8个试点项目的修复,积累了一定治理经验。

  然而,据记者了解,由于各地对化工企业遗址利用的心情迫切,本来应是高技术含量的土壤修复工程,往往被简单化成换土方工程,即将污染土壤挖出,再移来净土回填的简单处理方法,而很少使用治本的生物修复技术。对此,专家建议,在我国缺乏土壤修复技术的情况下,应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从而加速国内化工企业遗址的修复利用工作。

  江苏目前正在积极引进国外经验为己所用。今年4月,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日本EBH株式会社合作,引进后者控股子公司ISS公司的'原位置修复'技术优势,根据污染特点将不同净化药剂和施工工艺进行组合。而'五一'节前参展南京土壤修复技术推介会的美国地下水药剂开发公司,因其土壤修复技术——Geo-Seal阻隔系统被广泛应用于环境受损场地,诸如石油、化工、农药等废弃工厂遗址,因而备受多家化工土壤修复单位的青睐。

  面对日益提速的土壤修复产业,业内人士呼吁应尽快出台土壤修复国家标准,建立相关市场操作规范,其目的是既可以保证修复后的土地得以安全使用,又可使施工单位获取合理的投资回报。

  据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工程师胡岚介绍,2008年省环科院中标南京浦口区浦津化工公司原址修复项目,在国内缺少相应标准的情况下,采用的是荷兰标准。鉴于中标价仅551万元,只能采用综合修复。即将少量重污染土挖走处理;中、轻度污染土原位处理(先在现场摊晒,自然挥发,降低污染浓度后依次放进大池子'洗澡'),土洗干净后回填原位,现场再种上黑麦草吸附有毒物质。

  为保证在土壤修复过程中不产生副作用和二次污染,专家特别提醒,一方面要专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修复后的地块进行检测;另一方面要强化政府的督导作用。在这方面,张家港市的经验值得借鉴。据张家港市环保局局长陶平介绍,该市对污染地块一律遵循先修复再开发的原则,第一责任人是政府,实施主体是原企业或者土地使用者;而土壤修复所需费用,一部分来自对拆迁企业的补偿费,一部分出自土地开发单位享受到的减免、配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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