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乙醇“十一五”规划年底出台

   2011-05-13 石化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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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料乙醇的‘十一五’发展规划正在研究编制中,大的原则有四条,一是把握全新定位,促进产业发展;二是突出拉动作用,稳定政策支持;三是扩大发展规模,确定合理布局;四是严格市场准入,提高发展素质。”9月14日,在2006年国际生物燃料会议上,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刘群表示,对于急速增长的燃料乙醇产业,一份新的专项发展规划将会在今年年底出台。

  发改委工业司网站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已建立起4个燃料乙醇试点基地。2005年,我国燃料乙醇生产能力达到102万吨,已实现年混配1020万吨燃料乙醇汽油的能力。我国2005年汽油消费量为4800万吨,燃料乙醇汽油的消费量占到全国汽油消费总量的两成多。

  刘群在国家发改委长期负责乙醇汽油的推广工作,他表示,在石油价格居高不下的大背景下,生物燃料产业的经济性已经日益显现,而目前的供需矛盾将给这一产业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同时,国家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要求日益严格,也为该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动力。

  据介绍,到2010年我国汽油市场的规模预计将达到6650万吨。其中,燃料乙醇所占的市场份额将会达到5%,这意味着届时我国燃料乙醇的年产量将超过330万吨。但除了已有的四个国家级燃料乙醇产业试点基地外,发改委目前尚未批准任何新建项目。

  刘群表示,政府对燃料乙醇产业的引导既要积极也要稳妥。目前国内这一产业已出现投资过热的征兆,政府将按照资源、技术、环保和能耗四项扶持指标控制支持范围和力度。

  刘群还指出,在新的专项规划中,政策扶持的原则将更加明晰,即发展燃料乙醇应不与粮争地,要促进能源与粮食“双赢”;坚持产业发展与财政支持相结合,鼓励多元化,开发盐碱地原料基地;鼓励企业提高效率和竞争力,争取突破若干关键技术;成本低、效率高的企业将优先获得政府支持。

  据了解,国家在未来将对燃料乙醇产业实施弹性亏损补贴,建立参考保护价,若低于这一标准就予以补贴。同时,国家还会补贴原料基地的建设,并对农户模式的龙头企业予以补助。此外,优惠措施还包括示范性补助和税收优惠。

  此外,黑龙江、吉林、河南和安徽现有的封闭式推广试点在“十一五”期间将扩大到全省和其他省份,使用高掺比乙醇汽油为燃料的汽车将在选择个别地区试点后予以推广。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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