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05月09日讯
拟以东北制药10%股权为砝码,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控股股东东药集团,终于抛出了其对受让方的要求,包括受让方必须设立5年及以上、最近3年盈利、以及资产总规模200亿元以上等条件,拟受让方需在2012年5月21日17点前向东药集团提交文件。
东北制药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东药集团推定出了股权受让方的必备条件,共计5条。首先,受让方应当设立5年(含)以上,且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最近3年连续盈利,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资产总规模达到200亿元以上;其次,受让方具有上市公司管理经验,同等条件下制药企业优先考虑;第三,受让方具有明晰的制药经营发展战略,能为东北制药提供包括资金在内等方面的支持;第四,受让方需承诺接受东药集团对于受让方未来增持或减持东北制药股票的特殊要求;最后,不存在“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等行为。
据悉,此次东药集团拟转让的上市公司10%股份共计3338.1万股,均为非限售国有股,每股转让价格将不低于8.34元/股,转让至少可令东药集团筹资2.7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