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年底前将关闭6类煤矿

   2011-05-13 石化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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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在去年关闭85处煤矿基础上,今年又关闭8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17日上午,省煤炭工业局、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9月底前全省各类煤矿将全部上齐瓦斯监控系统,年底前还将关闭6类煤矿。

  这6类矿井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采矿许可证到期,达不到生产能力复核条件的煤矿;采矿许可证到期生产能力复核结果为3万吨及3万吨以下的煤矿;国有井田范围内的各类小矿井;违法组织生产的煤矿(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擅自从事生产的;三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组织生产的;被列入煤炭资源整合的过程中违法组织生产的);地方政府决定依法关闭的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决定依法关闭的;不符合地方政府产业政策依法关闭的)。

  据悉,到8月末,吉林省煤矿累计生产煤炭1863万吨,此间共发生死亡事故90起,死亡113人。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李祥表示,该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是煤矿重大事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9•13”事故损 失大影响恶劣。二是乡镇煤矿事故多,伤亡状况没有得到好转。三是顶板事故频发。四是运输事故多发。

  李祥介绍说,为贯彻实施国务院确定的“用3年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的战略部署,吉林省确定了三年整顿关闭工作任务,今年关闭矿井30处,2007年55处,到2008年6月全省煤矿矿井总数控制在380处以内。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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