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发布《氟化氢行业准入条件》后,工信部近日又印发了《氟化氢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6月15日,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就此接受记者采访,表示此举是针对《准入条件》推出的一项具体办法,进一步推动了氟化氢生产企业准入制度的落实,将促进氟化工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暂行办法》具体规定了申报企业的条件、审查范围、公示情况、监管内容等。同时,还提出将对符合准入条件的氟化氢生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保持准入标准的企业,将按规定撤销其准入资格。
参与了《准入条件》和《暂行办法》制定的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名誉理事长岳润栋告诉记者:“去年发布《准入条件》之后,由于对项目怎样审批、政策怎样落实没有具体规定,行业内低水平重复建设、无序发展没能得到有效地遏制。只要是有氟资源的地方,就在纷纷上马氟化氢等氟化工项目。”他预计,现在协会已经掌握的氟化氢总年产能已经达到184万吨,再加上一些没有了解到的项目,估计氟化氢年产能已经超过了200万吨,产能扩张过快致使过剩严重。
“在这种背景下,为了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国家出台了《暂行办法》,加强地方和中央两级监管。企业首先要经过自查,然后由地方上报工信部,再进行公示,进行严格管理。此外,通过严格准入条件,要求氟化氢生产必须与下游产业链结合,加大了资源保护力度。”岳润栋说。
据了解,目前全国纳入统计的氟化氢企业有60家左右,但实际上已经远远超过这个数字。除了化工行业,冶金行业也新建了一些氟化氢生产企业。岳润栋认为,《暂行办法》对于多氟多化工股份公司、浙江巨化股份公司等已经建成的、上规模的氟化工企业影响不是太大,但对那些新建的、技术落后的、达不到标准的企业会有很大影响,这些企业要想生存,必须抓紧提高自身技术水平,积极扩展产业链。
据记者了解,提升技术水平、拓展下游需求、延伸产业链已经成为很多业内人士的共识。福建省漳平凯达氟制品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该厂单套氟化氢生产装置年产能2万吨,刚刚达到《准入条件》中新建装置的规模要求。他表示,现在整个装置行业都不太景气,逼迫企业必须发展下游产业链,该厂已经开始生产氟钛酸钾、氟硼酸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