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欧盟REACH法规 石化协会转变服务方式

   2011-05-13 石化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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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帮助全行业企业顺利应对REACH法规,保证中欧化学品贸易不受阻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近日专门成立了应对欧盟REACH法规工作小组,同时经商务部同意,成立了石油和化工行业应对欧盟REACH法规技术服务中心。协会应对REACH法规方面的主要工作也将由以前的了解、研究、反映和宣传,转变为指导企业去进行注册登记的全方位服务。
  欧盟REACH法规已经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并将于今年6月1日起开始进行产品的预注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副会长潘德润本月初表示,协会在应对REACH法规方面正在做五件事:一是对出口欧盟的石油、石化、化工产品情况和出口企业进行了摸底和分析,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二是物色化学品注册方面的中外合作伙伴,建立注册渠道;三是计划在3月份召开一个全行业的化学品预注册工作会议,邀请欧盟化学品管理局的相关专家介绍预注册的工作流程等情况;四是成立应对欧盟REACH法规工作小组、石油和化工行业应对欧盟REACH法规技术服务中心,加强这方面的领导和协调;五是做好化学品预注册方面的准备工作,迎接6月1日开始的预注册。
  积极争取话语权
  作为中国应对REACH法规部际联席会议成员之一,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较早地就介入了相关工作。当初,协会前会长谭竹洲两次给欧盟委员会环保总司司长Margot Wallstrom先生写信,就REACH法规提出了中国石化协会的看法与意见:
  第一,欧盟的REACH法规是单边行为,不符合WTO“协商一致”规则,欧盟把地区性的法律法规推向世界,作为一种贸易技术壁垒,与TBT规定不一致,远比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壁垒更具有隐蔽性和使用广泛性。
  第二,REACH法规没有考虑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异。
  第三,REACH法规实施过程的不公平性和操作复杂性必须进行修改,建议欧盟成立REACH法规的组织实施机构。
  第四,根据WTO平等、公平原则,应该对发展中国家给予一定的技术援助。如,对欧盟和我国检测机构提供的数据、资料应实现互认;减免注册费用,增加知识产权对发展中国家倾斜,并优先给予行业协会集体注册的权力。希望在WTO框架内在相关国际组织中开展多边会谈,倾听发展中国家的要求,使REACH法规有利于世界化工的发展。
  同时,协会向国家质检总局上报了行业的意见与建议,得到质检总局的肯定。由质检总局代表我国政府向欧盟阐明了态度,提出了修改意见,引起了欧盟的高度重视。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利用中日、中韩化工官民对话机制,分别与日本化工协会、韩国石化协会,就REACH法规进行了交流和研讨,并多次协商代表亚洲化学工业向欧盟表明态度,提出意见。
  致力宣传培训工作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始终致力于REACH法规的宣传、动员,企业调查以及相关培训工作,主要有:
  成立包括五大公司、专业协会在内的应对REACH法规的行业协调小组。
  筹措6万余元购买了约70万字的中文版《绿皮书》(即“白皮书”和REACH法规),免费赠送给各专业协会以及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为专业协会和企业进行REACH法规研究提供材料。
  在商务部的组织下,对江苏、浙江和山东等省的主要出口企业进行了调查,了解企业向欧盟地区的出口贸易情况,以及企业对REACH法规的应对准备情况。
  召开各种会议,其中包括召开应对REACH法规的国际会议,进一步在行业内宣传动员。一方面请欧盟官员向中国企业介绍REACH法规,了解REACH法规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另一方面,相互交流对REACH法规的认识和应对的准备工作。
  组织REACH法规的培训,除介绍、讲解REACH法规的基本知识外,重点提高企业应对REACH法规的重要性的认识,解决一些认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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