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3月起禁止进口使用过的废塑料袋、膜、网

   2011-05-13 石油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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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防止进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国家环保总局会同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8年第11号公告。公告规定,从2008年3月1日起,使用过的废塑料袋、膜、网,以及废渔网、废麻袋禁止进口,望近期有进口意愿的废料企业留意海关方面的具体要求,及时调整经营品种,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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