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3月起禁止进口使用过的废塑料袋、膜、网

   2011-05-13 石油石油

50

  为规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防止进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国家环保总局会同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8年第11号公告。公告规定,从2008年3月1日起,使用过的废塑料袋、膜、网,以及废渔网、废麻袋禁止进口,望近期有进口意愿的废料企业留意海关方面的具体要求,及时调整经营品种,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更多>同类资讯
• 国际油价11月21日上涨 • CEPE敦促成员国拒绝二氧化钛反倾销税
• 华鲁恒升子公司蜜胺树脂单体材料原料项目投产 • 广西恒逸年产120万吨聚酰胺产业一体化项目开始
• 2024中国能源“金三角”化工园区协同发展大会召 • 商务部印发《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政策措
• 国际油价11月20日下跌 • 荣盛石化与沙特阿美合作开发项目
• 巴斯夫与申能集团签署生物天然气合作谅解备忘录 • 美国原油库存连续三周增加 国际油价回跌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