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促进内蒙古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为此,自治区安监部门将配合有关部门全面整治能耗高、污染重、不符合产业政策、安全没有保障的化工企业。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将对新建、改扩建化工企业继续抓好安全许可和生产管理工作,继续淘汰一批工艺设备落后、管理水平差、事故隐患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继续开展化工园区和小化工企业的清理整顿,逐步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对上世纪80年代以前建成的22户化工企业和177户电石企业进行专项整治。
按照有关规定,今年内蒙古全区各盟市任何一级发改委、经委批复备案立项的建设项目,由该级安监部门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手续;各级安监部门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台账;各盟市、旗县要对2007年未完成安全许可的化工建设项目和今年新立项的化工建设项目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要严厉处罚没有安全许可而开工和投产的项目。另外,今年自治区安监局在液氯、液氨、成品油、甲醇、二甲醚等生产企业中确定了23户重点监控企业,各盟市安监局确定了67户重点监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