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刚过,黑龙江销售公司总经理王贤泸就收到了一封感谢信,信中对黑龙江销售牡丹江分公司领导春节前走访慰问困难职工一事表示了感谢。
这件事引起了笔者的深思。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指出,要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这两个“最大限度”就是对我们创造和谐社会的最高要求。可能会有人认为,这都是上级领导的事,不是我们应该考虑的问题。其实,这种认识是完全错误的。和谐社会的建设,不是个别人的事,而是整个社会的事,是每一个人的事。只有各级组织、各个单位、全体公民都去努力,才能实现我们的目标。牡丹江分公司在这方面想得细,做得细,使困难职工及时得到帮助,应该说这种做法是值得提倡的。
还有的人可能会认为,这件事太小了,不会有很大的社会作用。其实,这种观点也是不正确的。国家及政府的“大动作”固然重要,必不可少,但是也绝不能低估广大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的力量。尽管基层单位和个人的力量相对较小,在有些人看来是微不足道的。然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集腋可以成裘,聚沙可以成塔,和谐也要靠大家共同努力,共同创造,建设和谐社会要靠你我他,愿这样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小事”越来越多,愿我们的社会越来越和谐。
吕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