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自国务院发文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两年多来,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矿产品需求旺盛,矿产资源开发领域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各种矿产资源违纪违规行为还时有发生。同时,部分地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甚至还有死角。为防止矿产资源违纪违规行为出现反弹,九部委联席会议决定,3月至5月在全国开展以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开采违纪违规行为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
据悉,“回头看”行动分为清查处理阶段(3月1日至4月30日)和检查验收阶段(5月5日至5月31日)。《通知》要求,凡有1个以上市(地、州)存在矿产资源违纪违规问题严重、应关闭矿山无正当理由未关闭、假借整合名义保留应予关闭的矿山、应缴纳费用无正当理由未足额缴纳等情况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能通过检查验收。对未通过检查验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探矿权、采矿权审批。
《通知》要求此次行动的主要任务包括6个方面,包括持续打击无证勘查开采等违纪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无证或持过期失效许可证进行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开采矿种与矿产许可证不符、停产整顿期间擅自采矿、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等违纪违规行为);深入清理超层越界开采等违纪违规行为(以煤炭资源开发为重点);全面查处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污染破坏矿山环境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越权审批矿业权等违纪违规行为;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等。
“通知”要求,在查处非法转让矿业权方面,将在对2005年至2007年矿业权转让情况进行全面清查。
值得注意的是,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特别指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的税、款、费的制度,矿业权市场建设和市场配置矿产资源的制度等方面建设跟不上,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目前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存在的问题。对此,《通知》要求,加快研究,建章立制,即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要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对尚未建立的制度要限期建立,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新机制新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