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联:建议将民营油企纳入国家石油储备体系

   2011-05-13 石油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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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油价不断走高保障国家石油安全刻不容缓全国工商联提案建议

  近年来,国际石油价格在震荡中不断走高,加强国家石油储备体系建设对维护国家能源安全意义十分重大。为此,全国工商联在提案中建议,建立国家石油储备体系,无论是完善国家石油储备还是商业储备,都应重视发挥民营企业的作用。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石油需求持续快速增加,对外依赖度不断提高。为保证石油供应不断,稳定石油价格,保障国家石油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和完善石油储备体系刻不容缓。我国《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以应对石油天然气供应中断等为核心,提出建立完善的能源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除政府石油储备和鼓励国有石油企业发展商业石油储备外,还必须鼓励藏油于民,实行国家储备与民间储备相结合,发挥民营油企的力量,建立多元化国家战略石油储备机制,完善石油储备体系。

  从国际发展经验来看,打造多元化的石油储备体系是主要方向。像体制比较健全的欧美、日韩等国家,都有商业石油公司、民间组织机构的参与,并占据着很大的份额。据悉,德国施行“联盟储备”机制,官民联盟储备量、政府储备、民间储备比率为57∶17∶26。日本166天的石油储备天数中,民间储备为77天,占国家总储量的46.4%。

  在中国油气领域,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是三大主体,在完成国家石油储备方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同样,民企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民企参与国家石油储备,可以使国家受益、民企获取合法的生存发展空间。

  实行“藏油于民”,打造多元化的石油储备体系,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对内,有利于减少国家财政支出,降低国家石油储备成本。对外,可以使民企发挥其经营灵活、信息灵通、目标小的优势,形成多元化、多成分的海外兵团,使收购油源的行为更灵活。

  中国民营油企的自身实力也为“藏油于民”提供了有利条件。截至2006年底,中国民营石油企业近6万家,加油站5万多家,约3000万吨仓储能力和2500万吨码头吞吐量。其中部分上规模的民营石油企业已经具备参与国家石油储备建设的能力基础。

  在中国未来的石油战略储备事业中,民营企业将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对中国石油安全将起到重要作用。尽管人们对“藏油于民”表示了不同程度的支持,但直至目前,尚未有相关政策规定。为尽快完善国家石油储备体系,我们建议:

  一、国家相关部门抓紧制定国家石油储备相关的法规政策,并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石油储备建设。

  二、拓展政府采购的内涵,借鉴采用国际上一种新型的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私伙伴关系(PPP),切实降低石油储备体系成本,提高效率。

  三、建议在制定《国家石油储备管理条例》和《能源法》时,将上述有关内容作出相应的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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