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化工报》报道,去年11月,中国化工集团(简称中国化工)下属两家制冷剂生产企业,在美国遭到英国英力士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等提起“337调查”申请一案,引起了行业内的高度关注。目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已经完成了对这两家企业的初步调查,预计3月下旬局势会明朗化。由于申请方提请的是普遍排除令救济措施,即一旦中国化工败诉,不仅该公司产品将退出美国市场,我国其他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也将面临同样命运。3月上旬,中国氟硅工业协会临危受命,承担起组织协调行业内企业共同应对的重任。
2007年12月21日,应英国英力士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英国英力士氟化学有限公司以及美国洛杉矶英力士氟化学有限公司的申请,ITC对R-134a制冷剂启动了337调查,涉案产品包括1,1,1,2-四氟乙烷、R-134a、HFA-134a、HFC-134a和R-134a制冷剂,中国化工下属近代环保化工(西安)有限公司和宁波(集团)有限公司被列为调查对象。申请方要求ITC发布普遍排除令以及临时排除令或停止销售令。英力士提起的这场诉讼,矛头所指绝非中国化工,而是整个中国制冷剂行业产品出口。
中国氟硅工业协会秘书长梅胜放告诉记者,美国是我国制冷剂产品最主要的出口国之一,中国化工此次能否胜诉,将对我国制冷剂行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为此,氟硅协会在第一时间组织了国内主要制冷剂生产企业进行了磋商,并初步形成了统一意见。鉴于目前被起诉的企业只有中国化工下属两家企业,其他企业暂未涉入其中,而中国化工经济实力较强,对于高昂的诉讼费用尚能承受,且对于胜诉有相当信心。因此,会议最终达成共识:该案件矛头所指乃是整个中国制冷剂行业,全行业理应共同应对;会议同时还委托氟硅协会聘请相关法律专家协助中国化工一同研究相关法律,视调查进展,共同采取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