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石化产业不宜在我国沿海遍地开花

   2011-05-13 石油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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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型石化项目近年来一直是各地招商引资竞相争夺的“香饽饽”。但一些专家指出,“遍地开花”式的石化产业布局并不科学,是各地简单追求GDP增长政绩的产物。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下,我国石化产业的布局应充分考虑环境等社会成本,从分散布局向“集中建设、集中污染、集中治理”转变。

  广东省人大环境和资源委员会副主任潘大林说,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像我国一样,石化项目布置得这么分散——从大连、营口、天津、青岛、上海、连云港、宁波、福建,到广东的惠州、茂名、湛江,到广西北海都有炼油厂,遍布了黄海、渤海和南海。

  潘大林认为,从根本上说,我国“分灶吃饭”的体制造成了围绕石化项目的争夺战。一个项目动辄上百亿元的投资,及其对地方GDP的贡献,对一些地方的政府官员来说,吸引力是巨大的。而国家相关部门为了照顾各个地区的积极性,把石化项目分散到各地,也进一步助长了这种争夺战。

  曾在海外留学的潘大林指出,国际上石化产业的布局与我国有很大不同。如在美国,石化产业主要分布在得克萨斯州,以休斯敦为中心,沿着墨西哥湾200公里的海岸线集中布局;在欧洲,石化产业主要分布在荷兰鹿特丹和比利时的安特卫普;在亚洲,新加坡的石化产业集中在廊裕布局;韩国的石化产业集中布局在釜山……在国际上,可以找到很多集中布局的案例,为的都是集中污染和治理。

  在采访中,一些专家指出,目前我国柴油、汽油非常紧张,在没有新能源替代的阶段,我们国家还是需要大建石化项目。目前,我国把石化企业放在东部沿海的布局有明显的优势:一是运输方便;二是海域的环境容量相对较大。但最不合适的,就是太过分散、“遍地开花”式的布点。

  专家建议,当前,应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对我国石化产业的整体布局进行反思。特别是结合主体功能区的规划,确定哪些地区是重点发展地区,哪些地区是优化发展地区,哪些地区是严格保护地区。在主体功能区划分的基础上,对石化产业实行集中布局、集中污染和集中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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