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进出口关税双双调整

   2011-05-13 石化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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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日前发布公告,为进一步鼓励资源性和有利于技术创新商品的进口,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商品出口,自2006年11月1日起,调整部分进出口商品暂定关税税率。其中,煤炭、成品油、氧化铝等26项资源类产品的进口商品税率由3%至6%降低为0%至3%;煤炭、焦炭、原油等4项能源类产品的出口关税则加征为5%。

  中国石油大学董秀成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最近一段时间,虽然没有出现大面积的油荒,但是,在某些地区,仍然有一些油品被限量销售。此次调整成品油关税,政府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增加进口、抑制出口增加国内的成品油数量。

  董秀成说,财政部的这种举措,在一定程度上预示着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更进一步。进口关税降低,也就意味着成品油进口成本的降低,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国内成品油价格继续上涨的压力。

  之前曾有传闻说,财政部可能会取消成品油进口关税。此次的关税调整是否意味着成品油进口关税在未来一段时间之内可能会被取消?对于这个问题,中国社科院能源专家管清友认为,作为一种调节成品油进口数量的手段,成品油进口关税在短期内不会被取消。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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