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调研:部分地区煤化工“规划过热”

   2011-05-13 石化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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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日前结束了对山西、陕西、内蒙古等省区的煤化工调研。调研发现,尽管焦炭、电石行业的结构调整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存在较严重的产能过剩,局部地区存在“规划过热”的情况,调研组建议尽快发布《煤化工产业政策》,并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支持力度。
  调研发现,近一时期,由于国际市场油价高企,激发了富煤地区发展煤化工产业的积极性。目前在建煤化工项目30项,总投资800多亿元,新增生产能力为甲醇850万吨,二甲醚90万吨,烯烃100万吨,煤制油124万吨。已备案的甲醇项目产能3400万吨,烯烃300万吨,煤制油300万吨。有些地区不顾技术、市场、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条件盲目规划,局部地区存在“规划过热”的情况。但煤化工项目投资大,技术复杂,对资源、环境等要求较高,建设周期长,实际开工建设的大型煤化工项目并不多,大部分项目尚在规划研究阶段。
  目前除煤制甲醇形成一定生产规模外,大部分现代煤化工产业尚处在生产和使用示范阶段。2005年我国煤制甲醇产能约350万吨、二甲醚产能约30万吨。煤制油和烯烃示范装置尚在建设之中。
  调研组建议,尽快发布《煤化工产业政策》,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支持力度。我国煤化工技术及装备应主要立足国内解决。对采用自主技术的大型甲醇、二甲醚、烯烃、煤制油等新型煤化工示范工程给予支持,加快项目建设;加强规划制定工作,科学确立产业布局和阶段性发展目标。
  此外,还要做好政策衔接工作。对于《关于加强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布前办理的项目,手续齐全的在建项目允许其继续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项目,建议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对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在建和已备案或核准项目应令其停止建设;对新申报项目按照《通知》和新的产业政策的要求执行。
  发改委工业司有关负责人称,《煤化工产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已经形成初稿,待修改完善后,近期将书面征求有关部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的意见,在综合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形成送审稿上报审议,以便早日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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