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石化网讯 6月11日讯, 6月4日,中石化计〔348号〕《关于报批中国石化洛阳分公司1800万吨/年炼油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顺利上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标志着项目前期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
为了使项目能够及早通过国家发改委核准,项目工作组成员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积极推动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工作组卓有成效的工作,2月24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完成初稿;4月1日,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申请报告的第二版和电子版全面完成并上报总部,圆满完成了第一阶段任务。4月27日,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申请报告经过总部相关部门审查并修改完善后,正式行文上报总部;6月1日,《关于核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1800万吨/年炼油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顺利完成中国石化和河南省人民政府的联合会签,6月4日正式上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此项工作的完成为项目其他要件的批复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证,成为1800万吨/年炼油扩能改造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据了解,按照国家相关要求,1800万吨/年炼油扩能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首先需要集团公司进行内部审查和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是国家发改委核准项目的必要条件之一。2011年9月27日,洛阳石化向洛阳石化工程公司书面提出《洛阳分公司1800 万吨/年炼油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委托》,当年11月28日,总部发文(石化股份计炼函[2011]56号),批准同意洛阳分公司开展1800万吨/年炼油扩能改造项目前期工作,为项目前期工作的全面铺开提供了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