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管理出台五标准

   2012-06-25 中华石化网生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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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石化网综合消息 生意社06月25日讯

记者日前从山西省煤炭厅获悉,为科学合理开发煤炭资源,实现煤炭工业的现代化发展,山西省近日出台5个煤炭管理新标准,包括《山西省煤矿办矿企业标准》、《山西省煤矿管理标准》、《山西省煤矿现代化矿井标准》、《山西省煤矿建设标准》和《山西省煤矿建设施工管理标准》。

出台的“煤矿管理标准”,提出从严管理新改扩建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最高规模将不得高于500万吨/年,高瓦斯矿井最高规模不得高于800万吨/年,瓦斯矿井最高规模不得高于1500万吨/年;露天煤矿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吨/年。

在“现代化矿井标准”中,提高了现代化矿井采掘机械化程度的达标标准,即矿井生产装备实现100%机械化,综采机械化程度达到100%,综掘机械化程度不得低于80%。

新标准还进一步加强了煤矿资源和矿山生态恢复管理,提出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对稀缺和特殊煤种实行保护性开发,并积极推广采煤新工艺、新技术,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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