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与中船重工签署钻井平台建造合同

   2012-07-04 中华石化网中国石油报

26

7月3日,中国石油技术开发公司和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DSJ300第三套和第四套自升式钻井平台建造合同。这一合同的签署,将进一步巩固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更好地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标。

中国石油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蒋洁敏,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李长印就进一步深化合作举行会谈,并共同出席签约仪式。中国石油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李新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董强出席签约仪式。

蒋洁敏在会谈中说,中国石油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的合作十分愉快。中船重工不仅研制了“蛟龙”号载人潜水器,最大下潜深度超过7000米,而且建造大型船舶的实力也越来越强。这些成绩对企业来说重要,对国家发展承担的责任更加重要。下一步,双方合作的机会还有很多,前景广阔。

李长印说,中国石油作为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为国家能源战略发展做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在国际上具有非常强的影响力。近年来,中国石油在造船、钻井平台、管道建设等业务方面,对中船重工给予了大力支持,衷心希望双方的合作能进一步深入,祝愿中国石油能够保持持续发展。

2009年12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在给国外用户提供的“1+1”项目合作中,开启了双方在海洋工程装备领域的战略合作关系。2011年11月,DSJ300首座平台顺利投入使用。该平台作为中国首座自主研发、具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的300英尺自升式海洋钻井平台,实现了中国石油海工装备出口零的突破。目前,中国石油技术开发公司与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海洋工程公司合作建造的DSJ300第二套平台顺利启动,今年年内将交付用户。此次签署的DSJ300第三套和第四套自升式海洋钻井平台建造合同,将为双方更好地开拓国际市场奠定基础,使双方建立起更长远更紧密的合作关系。

集团公司总部机关有关部门及专业分公司、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负责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大连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