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耗水项目禁用地下水

   2012-07-17 中华石化网人民日报

76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内蒙古将出台地方法规限制高耗水项目,使用地下水建设高耗水工业项目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据内蒙古水利厅副厅长冯国华介绍,目前内蒙古水资源缺口达10亿立方米,未来10年将达到30亿立方米,属于水资源严重匮乏的地区。因此,内蒙古规定除食品和制药行业外,禁止使用地下水建设高耗水工业项目;工业企业的设备冷却水、空调冷却水、锅炉冷凝水应当循环使用或者回收利用,不得直接排放。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阿克苏诺贝尔携手中国石化签署合作备忘录,以绿色高性能防护涂料助力中国企业扬帆海外 华为擎云深圳授权店落地,科技赋能千行百业
曙光云全栈式安全解决方案 保障石化行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能源集团联合海康威视发布融合光谱煤质快检技术
dss+谢荣军:咨询公司需要从提供建议转变到建议的实施和落地 埃克森美孚中国重装亮相2024中国国际矿业大会 助力矿山向绿向智 迈向美好未来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