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建议根据《化学品注册、评估及许可规例》,限制4类邻苯二甲酸盐在消费品的用途,已被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的科学专家否决。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风险评估委员会认为,丹麦建议限制4类邻苯二甲酸盐在消费品的用途,并无充分理据支持。该4类邻苯二甲酸盐分别是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及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去年,丹麦当局提交限制议案,目的是减少人类经消费品接触4类邻苯二甲酸盐的机会。据称,4类邻苯二甲酸盐均会影响生殖能力,而含有这些物质的消费品包括鞋履、纺织品、电器和电子设备、电线和电缆的绝缘物料等。
丹麦建议,产品若含有上述1种或多种邻苯二甲酸盐,其浓度以塑化物料重量计算超过0.1%,并拟供室内使用或会直接接触皮肤或黏膜,应禁止投放市场。
该4类邻苯二甲酸盐已被列入《化学品注册、评估及许可规例》附件XIV的授权使用类物质清单中,将由2015年2月21日起禁止在欧盟使用,除非某些用途未有替代品,以及生产商已向当局申请并获授使用,则属例外。欧盟生产商可于2013年8月21日前申请,要求当局签发特定及有时限的豁免,授权使用上述4类邻苯二甲酸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