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网消息:记者从天津市海洋等有关部门获悉,《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日前获得国务院批准。《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明确未来几年天津市填海造陆的规模、用途和时序,将海域划分为10个一级类型,121个功能区。
据了解,《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遵循科学确定海域功能、统筹安排,将天津市海洋区域划分为10个一级类型,121个功能区。《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包括港口航运区、渔业资源利用和养护区、矿产资源利用区、旅游区、海水资源利用区、工程用海区、海洋保护区、特殊功能区、保留区及其他功能区等,实现了对天津市所辖海域的全面覆盖。
天津市位于环渤海经济区的中心地带,拥有约153公里海岸线、3000平方公里海域和370平方公里的潮间带。海洋经济已经成为本市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港口运输、海洋化工、海洋石化、海水淡化等产业发展迅猛。
当前,天津滨海新区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土地问题已成为制约新区经济发展的瓶颈。适度加快利用海洋空间资源围海造地,有利于缓解土地后备资源足、土地供求关系紧张的突出矛盾。
《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明确了天津市未来几年填海造陆的规模、用途和时序,为滨海新区未来发展提供了丰富的资源,为实现滨海新区总体规划和落实各功能区的布局提供了依据。《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同时指出,要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和监督管理,对陆源污染物应严格实行处理达标后排放,并要求应选择排污口位置,逐步实行深海离岸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