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暂缓征收焦炭生产企业排污费

   2012-07-25 中华石化网国家石油和化工网

52

山西省环保厅23日下发通知,决定从本月起到今年年底暂缓征收焦炭生产企业排污费。

按照要求,焦炭企业排污费缓缴期间,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加强焦炭生产企业的管理,对公路出省口、铁路运力管理部门也要严格把关,以便掌握应征焦炭生产排污费的底数。因为在缓缴期结束后,这些企业还需依法依规补缴。正因如此,相关市、县环保部门还需继续做好辖区内焦炭生产排污费的核定和公告等相关工作,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则需配合各市、县环保部门做好焦炭生产企业生产量的核定工作。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全国招募】国兴智能,诚邀合作伙伴! 向AI要石油,华为发布油气行业上中游领域最新联创成果
如何破解危险气体泄漏检测难题?Vertex公司揭秘:FLIR Gx320成检测利器! 科思创推出新型胶粘剂解决方案,赋能行业新质生产力发展
甲烷减排出新规,FLIR G系列OGI热像仪完美契合新需求! 强健安全筋骨,汉威科技以传感先导筑牢石油化工安全生产根基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