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实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2012-08-07 中华石化网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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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近十几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瓶颈是土地,那么今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的制约因素将是水资源。”在近日召开的全省水资源工作会议上,副省长刘昆如此表示。

据悉,我省将按照国务院今年2月份下发的《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要求,像重视粮食安全一样重视水资源安全,像严格管理土地一样严格管理水资源,像抓好节能减排一样抓好节水工作。

过境水丰富但可利用难

省水利厅负责人介绍,我省多年平均降水量达1771毫米,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达1830亿立方米,拥有丰富的过境水资源,但可利用范围受局限,难度大。

农村水环境状况不容乐观,水源污染问题形势严峻。我省主要江河发源于外省,入境水资源量为本地水资源量的1.3倍,而近年来省界河流水质呈逐年下降趋势,跨省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协调处置机制缺失、难度大。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用水需求大,但蓄水能力不足,水资源配置和备用水源建设任务繁重。

在这种现状下,我省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层层分解指标,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指标任务。

开创南方丰水区水总量控制先河

2008年,省政府颁布了《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明确规定东江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总量不能突破106.64亿立方米。

2011年底,我省率先在全国出台《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提出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三条红线”。

同时,我省大幅调整了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其中居民生活用水由原来的0.02元/立方米提高至0.12元/立方米,2011年全省水资源费征收额接近10亿元,利用经济杠杆促进了节水工作的有效开展。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连续8年呈下降态势。

实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和取水许可审批

今后,我省将严格规划水资源管理和论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切实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水资源规划管理,实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

在水资源会上,省水利厅通报了2011年度我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情况。省水利厅厅长黄柏青指出,对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地级以上市,省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考虑。对考核不合格的地级以上市,将责令限期整改,有关地级以上市要向省政府书面说明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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