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燃气公告,分别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深圳大唐宝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购销意向书》,每年分别销售天然气4亿立方米、7.5亿立方米。
其中,根据公司与华电国际广东分公司达成的意向,其每年天然气销售约4亿立方米,用于后者计划在深圳新建的三套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作发电用气使用,供气期限原则上为2013年10月1日至2038年9月30日。此外,公司与深圳大唐宝昌发电的意向为,每年销售天然气约7.5亿立方米,用于后者在深圳扩建的2套9F发电机组作发电用气使用,供气期限原则上为2014年1月1日至2039年12月31日。具体的购销数量、价格、供气期限等主要内容将在未来签订的天然气销售合同中确定,意向书有效期限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