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发布

   2012-08-08 中华石化网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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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业内都在流传着艰难过冬的消息,国家能源局组织在8月6日公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无疑是一剂强心针。

与《规划》同期发布的还有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四个专题规划,这标志着新能源业内盼望已久的可再生能源将进入更大规模发展的阶段。

此次出台《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为,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达到4.78亿吨标准煤,其中商品化年利用量达到4亿吨标准煤,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9.5%以上。

生物质能单列

规划提出,2015年各类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指标是:水电装机容量2.9亿千瓦,累计并网运行风电1亿千瓦;太阳能发电2100万千瓦,太阳能热利用累计集热面积4亿平方米,生物质能利用量5000万吨标准煤。

“十二五”期间,国家将组织100个新能源示范城市、200个绿色能源县、30个新能源微网示范工程建设,创建可再生能源利用综合示范区。同时,还将积极推进地热能、海洋能等新的可再生能源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化发展。

据记者了解,此前《规划》的专题规划仅限于水电、风电、太阳能,大概几个月前有关部门才确定将生物质能单列制定规划。

生物质发电到2015年应用规模达到1300万千瓦,年发电量780亿千瓦时,折合标煤达1500万吨/年。其中农林生物质发电利用规模800万千瓦,沼气发电200万千瓦,垃圾发电300万千瓦。

生物质燃料到2015年利用规模达1500万吨,包括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折合标煤1000万吨。此前据称“十二五”期间生物质成型燃料利用量将达1000万吨,正式目标比这种猜测高出500万吨。

八大重点工程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长王骏指出,《可再生能源规划》确定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与政策扶持相结合、集中开发与分散利用相结合、规模开发与产业升级相结合、国内发展与国际合作相结合。

《规划》还具体列出了八大重点工程。大型水电基地建设、大型风电基地建设、海上风电建设、太阳能电站基地建设、生物质替代燃料、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建设。

当前,因为早期电网和新能源电源建设不协调,风电大比例“弃风”,光伏“晒太阳”的现象为人诟病。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王斯成研究员对本报记者表示,并网问题已经是新能源发展的瓶颈,需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政策,不要等各地过剩了才着急。

陆上风电受制于输送瓶颈,短期难以改善。此前进行的第一轮招标的海上风电,一直被厂家视为新的机会,但一位地方能源局官员称,一期招标执行情况不好,后续第二期近期难开展,未来也不好说。而且海上风电涉及到海洋局、农业部、交通部等多部门。

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都赞同上述《规划》的基本原则,并认为按多重结合适时调整政策和补贴,将会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并避免出现大规模产能过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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