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石化(1192.HK)周三称,与中国广东振戎能源订立协议,将向对方发行股份,数量占扩大后股本的89.95%。
泰山石化在联交所一份声明中称,同意按每股0.025港元向广东振戎发行70亿股新股,筹资1.75亿港元,拟用于支付尚余票据及营运资金。此外,广东振戎同意向泰山石化国内仓储附属公司提供不少于4000万美元之过渡性融资,并与仓储公司或其清盘人磋商,以不多于1.45亿美元之代价收购国内仓储公司的所有权益。
“广东振戎的支持,让本集团可走出目前的流动资金危机。”泰山石化的公告称。
此前泰山石化的主要股东——美国私募基金华平投资向香港高等法院控告泰山石化创办人蔡天真在内的管理层私自以仓储公司作非法担保。华平投资拥有仓储公司逾半权益,稍早并已入禀百慕达法院要求泰山石化清盘。
广东振戎于2002年成立,其上级企业珠海振戎是国务院直属的大型中央企业,也是中国四大国营原油进口贸易公司之一。广东振戎具有国家商务部授予的原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还以珠海振戎名义开展航空煤油、柴油、燃料油等成品油的国营贸易进口业务。此外广东振戎亦从事有色金属、煤炭、化工产品之贸易,以及在国内外从事炼油加工及石油仓储物流终端的投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