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国焦化行业淘汰落后力度加大,产能扩张势头放缓

   2012-08-10 中华石化网中国钢铁企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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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上午9:30,中国炼焦行业协会在中钢协办公大楼召开了“2012年上半年焦化行业运行信息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副司长辛仁周、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会长黄金干、顾问徐广成和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温燕明出席了信息发布会。发布会由炼焦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杨文彪主持,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企业网等20多家媒体单位参加了发布会,黄金干会长对2012年上半年我国焦化行业运行的基本情况及及趋势分析做了介绍,并做了题为《把握机遇创新转型努力推进我国焦化行业科学可持续发展》的报告。报告全文如下:

把握机遇创新转型

努力推进我国焦化行业科学可持续发展

——上半年我国焦化行业运行情况及趋势分析

一、上半年我国焦化行业运行的基本情况及主要问题

1.焦炭消费需求强度下降,焦炭产量增速回落

据国家统计局快报数据显示,上半年,大量消费冶金焦炭的我国钢铁工业粗钢产量35720万吨,同比增长1.8%,增速同比回落7.8个百分点;生铁产量33404万吨,同比增长2.9%,增速同比回落5.5个百分点;主要消费半焦(兰炭)的铁合金产量1467万吨,同比增长9.3%,增速同比回落12.4个百分点;电石产量965万吨,同比增长7.8%,增速同比回落6.4个百分点,较多消费铸造焦炭的机械制造行业实现工业总产值8.7万亿元,同比增长12.17%,其增速同比回落14.91个百分点。焦炭消费需求增速的大幅度放缓,焦炭消费强度明显下降,使较长时期以来习惯了高速增长的焦化行业面临严峻的市场营销困难。

上半年,我国焦炭总产量22422万吨,同比增长6.4%,增速同比回落8.5个百分点,但其增速高于焦炭消费量占全国焦炭消费总量近90%的生铁产量增幅3.5个百分点。而且6月份,全国日产焦炭再创132.27万吨/日的历史新高,由于电石、铁合金、化工等行业增速仍处两位数较高水平,陕西、内蒙等半焦(兰炭)产量增长较快影响,成为我国焦炭产量增速高于钢铁的重要影响因素。焦炭市场需求的减缓,而焦炭产量仍继续再创历史新高,必然导致焦炭库存增加和焦炭价格的大幅下滑、企业大面积亏损。适应市场变化,以销定产,控制生产总量,仍然是焦炭生产企业必须高度关注的重要问题。

从行业内生产结构看,上半年重点统计钢铁企业配套焦化厂生产焦炭6461万吨,同比仅增长1.1%(其中6月份为负增长0.5%),占全国焦炭产量比重28.81%;其他类型焦化企业焦炭产量15962万吨,同比增长8.8%,占全国焦炭产量比重71.19%。

分省市看,焦炭增量向西部和华东地区转移。上半年,西部地区(蒙、陕、甘、青、宁、新)焦炭产量3962.9万吨,同比增长高达25.2%;西南地区(川、黔)焦炭产量974.6万吨,同比增长14.2%;华东地区(苏、皖、闽)焦炭产量1594.2万吨,同比增长高达13.4%;东北地区(辽、吉、黑)仅增长2.95%。

更为需要高度关注的变化是,焦炭大省山西上半年焦炭产量4286.3万吨,同比减产3.4%,其中6月份减产6.5%,而1~5月出省焦炭累计2370.48万吨,同比下降22.5%,山西焦炭市场急剧缩小。

2.国际钢铁市场需求不振,焦炭出口量大幅下降

据世界钢铁协会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世界粗钢产量76686万吨,同比增长0.9%,增速较去年同期回落6.7个百分点;生铁产量56228万吨,同比增长2.7%,增速回落2.3个百分点。扣除中国大陆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粗钢产量40966万吨,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扣除上半年比去年同期多一天的因素,粗钢日均产量同比下降0.50%。

受国际市场焦炭需求减弱和我国焦炭出口高关税高成本、美国对我铸造焦出口继续征收高额反倾销税等因素影响,上半年,我国出口焦炭仅58.32万吨,同比大幅下降76.2%;平均价格445.11美元/吨,同比下降11.76美元/吨。在现有焦炭出口政策和国外需求减缓以及美国对我铸造焦继续征收高额反倾销税等条件下,我国焦炭出口市场难有改观,我国焦化企业只能主要立足于满足国内市场需求。

3.炼焦煤国际市场需求不足,我国进口增长,出口下降

随着全球钢铁产量的减缓,炼焦煤需求明显不足,在我国焦炭产量继续增长、焦煤价格仍继续高位情况下,我国炼焦煤进口较大幅度增长,出口大幅度下降。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国进口炼焦煤2769.4万吨,同比增长44.6%,特别是6月份我国进口炼焦煤649万吨,同比增长94.4%,再创单月历史新高;累计进口均价158.05美元/吨,同比增长7.4%,但从月环比看,上半年我国进口炼焦煤价格呈逐月下降的态势运行,6月份较1月份下降17.5美元/吨。

分国别看,上半年,我国从蒙古进口炼焦原煤928.94万吨,同比增长17.6%;澳大利亚进口666.82万吨,同比增长59.7%;加拿大进口352.9万吨,同比增长138.9%;美国进口296.74万吨,同比增长9.1%;俄罗斯进口249.56万吨,同比增长78.7%;印度尼西亚进口210.07万吨,同比增长71.6%;其他国家和地区进口64.33万吨,同比增长146.9%。这里值得我们高度关注的是,上半年,我国进口炼焦煤同比增长44.6%,累计均价增长7.4%,而从蒙古国进口焦煤数量仅增长17.6%,而进口价格涨幅却高达27.56%。我们必须注意进口价格的变化和数量的掌控。

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国出口炼焦煤71.56万吨,同比下降72.9%;出口均价224.33美元/吨,同比下降39.26美元/吨。

4.技术进步和加强管理,节能减排继续推进

据中国炼焦行业协会统计,上半年,全国又新投产焦炉煤气制甲醇装置6套、产能105万吨,重点统计焦化企业甲醇产量大幅度增长约20.13%,焦炉煤气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新投产干熄焦装置6套、产能800t/h,重点统计钢铁企业焦炭生产干熄焦率达到85.92%,同比提高1.81个百分点;重点统计焦化企业炼焦工序能耗下降0.83kg/t标准煤;炼焦耗新水下降0.19t/t。煤焦油、粗(轻)苯、硫酸铵、工业萘等焦化产品的回收和深加工产量均有所提高,在进一步提高节能减排水平的同时,增加了企业经济效益。

5.焦煤-焦炭价差缩小,焦化行业盈利能力大幅下降

一季度,我国煤焦价格弱势平稳运行,粗苯价格高位运行,煤焦油价格震荡走高,焦化行业盈利能力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二季度以来,随着钢材价格的持续回落至金融危机冲击时的2009年时低水平,我国焦炭价格快速下跌,煤焦差价不断缩小,粗苯和煤焦油价格也出现跳水行情,焦化行业盈利能力大幅下降,焦化企业面临大面积的亏损困境。

据有关部门数据显示,1~5月,重点统计的700多家炼焦企业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增长10.7%,高于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速2.2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同比下降86.2%;亏损面占44%的300余家亏损企业亏损额达到64.54亿元。

另据报道,7月15日,山西省焦化行业协会发布的“山西焦化行业经济运行动态分析报告”中显示,前5个月,山西省焦化行业平均产能利用率不及60%,焦炭产量呈负增长态势,行业同比增亏24.6亿元,企业亏损面高达72.5%,已成为该省工业领域中亏损最严重的行业。由此足以说明,减亏扭亏已成为焦化企业面临生存发展的严峻考验。

6.一批焦化企业产业链建设完善,艰难时期显优势

今年以来,在全国焦化行业产量增幅减缓,众多焦化企业严重亏损情况下,一批企业积极采用适用技术,完善提高产业链延伸建设,创新发展,创造出企业较好的经济效益。四川达兴能源公司,充分发挥焦炉产能高效利用,在千方百计降低焦炭生产成本的同时,努力提高干熄焦产量和转炉-焦炉煤气回收利用量,增加了甲醇产量和降低了甲醇生产成本,上半年为公司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宝泰隆焦化、青海庆华、陕西黑猫,山东金能、盛隆化工、山西兴高和河北建滔等一批企业充分发挥掌控一定焦煤资源和较先进的产业链技术优势,或焦炉煤气制甲醇,或煤焦油、粗(轻)苯等焦化产品精深加工以及稳定的焦炭市场等优势,在焦炭大幅度降价情况下,仍继续降本增效,保持了较好的盈利水平。

7.淘汰落后力度加大,产能扩张势头放缓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一批)涉及焦炭企业77户、焦炭产能2051万吨,加上将于下半年公告的第二批淘汰落后产能名单以及部分企业因搬迁和市场等问题关停产能,预计2012年我国淘汰和关停焦炭产能2500万吨以上;上半年,先后有鞍钢、宝钢新投产3座6.98米大型焦炉等,全国总计新增大中型焦炉产能744万吨,较2011年同期新增焦炭产能降低336万吨。新增产能的放缓和淘汰落后产能力度的加大,将促使我国焦炭产能过剩的局面逐步得到缓解。

8.进一步贯彻落实《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第七批焦化企业获《准入》公告前公示

经各焦化企业积极认真申报,各省(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组织中国炼焦行业协会等行业专家审核,又有32家、总产能2608万吨获准《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公告前的公示。

二、认清新形势,把握市场战略定位,加快转型发展

当前,世界经济发展不稳定、不确定的经济、政治因素继续增强。我国经济增速的放缓,钢铁市场的下滑,使焦化行业面临更为严峻的新挑战。我们必须冷静分析面临的新情况、认真研究新问题,积极应对新挑战,以准确把握新机遇,制定和实施新举措,在新形势下求得行业的新发展。

1.冷静认识我国焦化行业市场环境的新变化

无论从经济发展阶段看,还是从我国和发达经济体之间人均水平差距,或从本身需求和供给看,我国经济都还有很大潜力,仍处于重要发展战略机遇期,焦化行业仍有着一定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但是,从当前市场趋势分析看,下半年焦炭需求仍将继续回落,供应能力继续增加,出口仍将难有起色,市场将呈现明显供过于求的趋势,库存仍将处于高位,价格仍将随着焦煤和钢材价格的下滑而进一步受到挤压,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将进一步加大。从短期看,焦炭市场供过于求的趋势不会有大的改观,焦炭需求预计仍将低速运行;从长期看,焦炭市场将逐步进入新一轮的深度调整周期,产能过剩,需求紧缩,仍将是焦化行业面临的严峻挑战。对此,我们必须有一个冷静清醒的认识、积极努力的克服困难、理性科学的举措应对,充分抓住国民经济平稳发展的机遇,以求得新的发展。

温家宝总理最近指出,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经济还没有形成稳定回升态势,经济困难可能还会持续一段时间。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近日召开的中央企业强化基础管理工作现场会上再次提醒央企做好“过冬”准备。深刻指出,国际国内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不会在短期内改变,央企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做好3~5年“过寒冬”的准备。

2.改革内部机制,强化基础管理,挖潜增效闯难关

今年以来,各级政府部门正在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力促整个国民经济缓中趋稳、稳中求进过程中,虽然钢-焦市场需求低迷,但钢铁-焦炭产量仍然高位运行,价格不断震荡下滑中,短期难言乐观,我们的焦化企业,当务之急是再学邯钢“模拟市场独立核算,实行成本否决”的经验,积极适应市场需求,控制生产总量和单一规模扩张项目投入,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挖潜增效,千方百计降低生产和管理成本,努力创造自身的市场优势,以优质价廉的焦化产品和良好的市场服务、建立稳固的市场客户群,稳定市场供销和资金流循环畅通,确保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努力实现扭亏增盈。

3.加快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创新转型求发展

焦炭产能过剩,焦化企业产品同质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多数焦化企业增产增收难增效。我们的焦化企业必须加快从长期以来产能产量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换,以转型升级,技术进步和创新,开拓新的高技术、高附加值或多元产业及产品差异化拓展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4.准确把握市场战略定位,低成本、高效率兼并重组

我国焦化行业企业分散,产业集中度低,独立焦化企业比重大,且多远距离用户,产业链短,一批优势企业应抓住经济格局大调整的有利时机,以准确的市场战略定位,低成本、高效率、高效益的兼并重组,加强产业链延伸建设,把企业做强、做大。

但我国焦化行业在中短期内市场供大于求的格局仍难改变,焦化企业仍应认真做好可行性研究论证,以慎重避免盲目竞争的重复建设,和盲目做大而扩大焦炭产能规模。

5.加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的培养建设

多年来,焦化行业的高速度发展,但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培养建设严重落后,企业专业技术管理人才严重短缺,临时聘用人员多,队伍难以稳定,严重影响企业技术研发和技术进步,以及企业的规范管理。一批企业和大专院校合作,选派年轻优秀员工到院校进行定向培训,或者在企业举办专业技术轮训班,聘请高级技术管理专家教授定期授课培训的经验值得互相借鉴。

6.加强企业间的互相交流,对标挖潜,技术咨询,促进共同发展

当前的我国焦化行业已从多年以来的高速增长扩张期转入中低速增长的深度调整期,对于众多的焦化企业来说,必将面临更为严峻的困难和挑战。尤其是近期,或者说近3~5年内必须做好过“寒冬”的准备。但我国焦化行业在多年来的快速发展中,也不断涌现出一批管理先进、技术不断创新、经济效益好的先进企业。企业间可以开展互相交流学习、对标挖潜、技术管理咨询活动,以促进行业的共同进步和提高。

三、协会重点工作安排和通报

1.配合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做好《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贯彻落实工作

今年1月12日,协会向会员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已准入公告焦化企业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中焦协字【2012】2号文),得到了会员单位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截至目前,协会秘书处已收到77家企业的反馈信息,近期协会将认真总结汇总和梳理,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

上半年,协会已先后多次组织业内专家赴黑龙江省、云南省、辽宁省、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等地区30多家焦化企业进行了调研和准入情况核查,对企业面临的生产经营、环境治理、技术进步、转型发展等问题进行了了解、协调和指导工作。

6月份以来,协会积极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组织行业专家对2012年申请第七批《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公告企业进行了复核工作,经过专家组复核通过,建议列入公示的企业,目前正在工信部和中焦协网站公示中,近期内,工信部产业政策司还将组织行业专家到这些企业进行现场复核。同时,还将按照工信部《关于做好焦化行业准入公告企业监督检查和第七批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2]40号),参与对已经获得准入公告的企业进行复核,希望各个企业都能严格按照准入条件的规定,做好企业的技术改进升级和企业的科学管理,达到准入条件的新要求。

2.积极配合环保部等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各焦化企业积极实施新的《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以进一步促进焦化行业的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

6月27日,环境保护部发布2012年第43号公告,正式颁布了包括《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在内的8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这8项强制性执行的国标将从10月1日起实施,值得关注的是,8项新标准为钢铁工业系列排放标准,覆盖了铁矿采选、烧结(球团)、焦化、炼铁、铁合金、炼钢和轧钢等排放环节的全过程环境控制,增强了标准的可操作性,形成了一个系统的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其中《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涵盖了对所有焦炉及生产过程排污环节的环境管理。在原《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996)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多环芳烃(PAHs)等15项行业特征污染物指标,对焦化行业产生的苯、氰化氢、酚类以及多环芳烃(PAHs)等对人体健康危害严重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了严格控制。新标准还明确了分步实施的管理要求:对新建企业要求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对现有企业设置了过渡期,要求在2015年1月1日达到新建企业的污染控制水平。既考虑了新老污染源的区别,又考虑了技术进步和产业优化升级,体现了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将积极配合环保部等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宣传组织焦化企业积极实施新的《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以进一步促进焦化行业的技术进步和清洁生产,努力实现我国焦化行业产业升级和科学可持续发展。

3.组织行业专家调研撰写政府委托协会承担的课题工作

协会正组织业内专家和有关企业完成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资委等三部委委托的《促进我国炼焦煤资源合理优化利用研究》、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委托的《独立焦化企业焦炉煤气综合利用研究》等课题工作,协会希望企业对这些方面有好的建议意见,可尽快反映给协会秘书处。以便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平稳科学发展。

4.筹备召开“中国焦化行业科学技术大会”

为了全面科学系统地总结焦化行业技术进步、科技创新成果和先进经验,展示焦化行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方面的先进成果,表彰为焦化行业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全面提升焦化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协会目前正在抓紧组织将于11月份在北京召开“中国焦化行业科学技术大会”。欢迎各相关单位、企业的各级领导、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广泛参与支持。

5.组织召开第十届中国炼焦技术及焦炭市场国际大会

为促进我国焦化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对焦炭市场变化的跟踪研究,增进国内外焦炭生产、流通和用户企业以及科研设计、工程建设单位等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第十届中国炼焦技术及焦炭市场国际大会将于2012年9月5日~7日在北京举行。欢迎国内外焦化行业同仁和朋友们光临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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