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淘汰煤炭落后产能 建立小煤矿正常退出机制

   2012-08-13 中华石化网安全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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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至10日,全国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黄玉治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充分认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顺势而为、迎难而上,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黄玉治首先传达了国务委员马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和总局副局长、煤矿安监局局长付建华近期关于煤矿整顿关闭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指示精神。他指出,2005年以来,通过整顿关闭和淘汰落后产能,我国乡镇煤矿事故总量大幅下降,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煤炭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但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小煤矿仍是隐患集中区和事故重灾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依然十分紧迫。

黄玉治强调,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和优化煤炭产业结构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迫切需要,是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我国煤炭工业由大变强的必由之路。

对于下一步工作,黄玉治要求,一要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巩固和发展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成果。二要提高准入门槛,继续停止审批新建30万吨/年以下小煤矿,防止不符合要求的小煤矿前关后建。三要加大整顿关闭力度,通过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事故查处、严格执法等关闭退出一批小煤矿,建立小煤矿正常退出机制。四要加快兼并重组和整合技改进度,提高煤矿集约化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五要大力实施管理强矿,进一步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小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六要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今年的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任务要真正做到目标、时间、责任、政策和保障措施“五落实”。

本次会议由国家能源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河北、辽宁等20个省(区、市)政府分管煤炭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副秘书长及省级牵头部门、驻地省级煤矿安监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期间,黄玉治分别听取了与会各产煤省(区、市)的工作汇报,进一步明确了各地2012年及“十二五”后三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目标任务与实施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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