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办法拟年底出台 风电光伏受益

   2012-08-16 中华石化网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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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消息,今日国家电网召开有关促进风电等新能源发展的新闻发布会,明确表态支持新能源并网,与会专家称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度有望在年底出台,届时电网公司、地方政府等将被强制要求承担可再生能源消纳义务。

我国已成风电第一大国弃风难题未破

经过5年半的发展,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风电大国。截至目前,我国风电并网达到5258万千瓦,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风电大国,国家电网成为全球接入风电规模最大、增长速度最快的电网。

然而数据的另一面是弃风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国家电监会数据显示,2011年“三北”地区风电场弃风电量达到123亿度,弃风率为16%。今年一季度弃风率进一步扩大,内蒙古地区弃风率已超过45%。

“大规模风电的消纳一直都是世界性难题,我国风电资源条件和系统调峰能力与国外差距很大,风电消纳问题更为突出。我国风资源集中、规模大,远离负荷中心,难以就地消纳;而国外风资源相对分散,80%以上的风电接到配电系统,能够就地消纳。”国网公司新闻发言人张正陵表示。

国网能源研究院副院长蒋莉萍称,由于风电运行变动曲线较大,对电网运行能力、调峰能力要求较高,部分地区建设热情高涨、消纳热情不足,也是导致弃风现象突出的一个重要原因。

长期以来,从事新能源发展的企业将希望寄托在国家政策上,其中《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就是被寄予厚望的一项政策。

该政策将对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地方政府三大主体提出约束性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要求,强制要求发电企业承担可再生能源发电义务,强制要求电网公司承担购电义务,强制要求电力消费者使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义务,被认为是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和市场消纳三大问题的有效方法。

国网称地方政府上项目热情无法遏制

该办法自2000年开始提出,历经十余年才于今年上半年形成了《讨论稿》,目前仍在征求相关政府部门与研究机构的意见。《讨论稿》中明确承担发电配额义务的主体为控股总装机容量超过500万千瓦的发电企业;承担收购配额义务的主体为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和内蒙古电力公司及各省级电网内独立经营的电网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电网企业的配合下,负责所辖区域内配额指标的消纳。

可再生能源配额管理办法相当于给各级主体上了一道紧箍咒,以行政之手为风电制造商、风电场开发商、光伏企业保证了下游市场。“据说年底可能出来。配额这种办法在国外是一个比较成熟的做法,加强了对地方政府消纳新能源的要求;对电网来说也是一个好事,因为接纳新能源有一个标准,可实施性增强。”蒋莉萍认为,“如果能够有配额管理办法,就不会把(弃风的)棒子都打到电网身上了。”

舆论普遍将“弃风”现象久拖未决归咎于国家电网,但国家电网认为工程建设快于市场和技术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地方政府上项目的热情不能得到遏制,部分地区风电已经完全能够满足需求,却还要建风电场。”舒印彪称,能源局颁布的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提出2015年我国风电规模将达到1亿千瓦,但现在批起来的风电项目已经1亿千瓦了,多数项目仍旧建在“三北”等风电资源已经十分丰富的地区。

舒印彪预计,到今年的四季度或者明年的一季度,“弃风”问题可能会变得更加严重,社会上对可再生能源的消纳问题可能会再提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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