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历数南山煤矿四大“恶行”

   2011-05-13 石化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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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务院山西省灵石县王禹乡南山煤矿“11·12”特大火灾事故调查组成立会议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愤怒地历数事故煤矿和黑心矿主的四大“恶行”。

  一是非法生产、超层开采。南山煤矿采矿许可证批准其开采2号煤层,但该矿却擅自越层开采了4号煤层。该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在2006年初均已过期,但从事故前该矿有8个包工队、在册245人和大量购买及储存炸药的情况分析,该矿一直在非法组织生产。

  二是非法购买、违规储存炸药。该矿非法购买、并违规在井下储藏170多箱计约4.35吨私制炸药。初步分析事故是该矿在井下储藏非法私制炸药起火,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导致井下人员遇难。

  三是安全管理混乱。该矿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没有安装瓦斯监控系统,没有下井人员考勤记录,没有配备自救器,使用明令淘汰的电器设备。事故发生后,该矿提供不出任何能反映井下真实情况的相关资料。

  四是迟报事故、相关责任人员逃逸。12日19时40分事故发生后,矿主未按法律规定及时上报,而是在7个多小时后的13日凌晨才向县政府报告。更为恶劣的是,矿主、矿井管理人员等相继逃逸,给事故抢险救援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相关报道

  南山煤矿被困34人全部遇难

  据新华社电(记者王照坤、叶健)15日中午,晋中市矿山救护大队在事故矿井下又找到了8位矿工的遗体。至此,山西省灵石县王禹乡南山煤矿“11·12”矿难被困的34位矿工全部遇难。

  同时,抢险人员发现,井下储存的炸药已经全部自燃。事故抢险工作也随之结束。

  据晋中市矿山救护大队刘大队长介绍,救护队员在矿井巷道的蓄水池里找到了8名遇难矿工的遗体。据救护人员分析,这8名矿工可能是在事发后为躲避烟火跳到池里避难的。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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