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控股合资企业获页岩气竞标权

   2012-08-29 中华石化网国家石油和化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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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据权威渠道获悉,第二轮页岩气探矿权招标的具体方案已经敲定,将于9月正式启动。值得注意的是,该方案进一步"放开"准入条件,不再局限于内资企业,中方控股的合资企业也可参与竞标。权威人士表示,目前财政部、能源局、国土部等多个部门也正在酝酿后续政策,其中财政补贴政策和矿权管理政策可能最早出台。

据了解,当前一场页岩气革命正以美国为中心波及全球,而中国也渐渐卷入其中。继2011年6月页岩气探矿权首次公开招标之后,今年5月17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公告称,第二轮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出让工作即将启动,就企业的投标意向进行调查。

就投标人资质,国土资源部提出三条要求:境内注册的内资企业,注册资金应在人民币三亿元以上;投标人应具有石油天然气或气体矿产勘查资质,或已与具有勘查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不得以联合体投标。

相较于首轮招标实行邀标方式,第二轮招标取消了国有和民营的身份限定,准入资格大大放开,而这使得各路资本对页岩气开发的热情空前高涨。有70多家企业进行了意向投标,经过筛选有60多家符合要求。与此同时,壳牌等外资参与的积极性也很高,而且吸收有资格的外资,可以为吸引外国技术提供渠道,所以有建议提出再放开一些。

综合考虑之下,国土资源部对第二轮页岩气招标的资质要求,又放开了一步,不只是内资企业,中方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也可以参与竞标。

与首轮招标一样,第二轮招标还将采取合同管理的方式。企业获取矿权之后,还需与国土部签订合同,承诺在获取矿权后6个月内开工。三年内如果进展不顺利,将按比例收回矿权,或转让。在第二轮供竞标的区块方面,当前具备招标条件的只有17个。据悉,当前66%的页岩气区块在中石油、中石化等油气矿业权范围内。

在探矿权招标的同时,目前财政部、能源局、国土部等多个部门也正在研究制定后续的一系列政策,包括财税政策、产业政策和矿权管理政策等。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能源政策处副处长李成曾表示,财政部也在计划出台一些关于页岩气的财税支持政策,包括比照煤层气补贴政策研究制定页岩气补贴政策、研发取得页岩气探矿权、采矿权申请人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减免页岩气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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