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大中型石化生产商、经销商入驻,促进福建海峡石化产品交易中心快速融市,晋江市委常委扩大会近日研究出台了福建海峡石化产品交易中心入驻商户优惠政策。
根据政策规定,石化生产商和经销商自正式入驻交易中心之年起,年纳税额达到20万元以上的,参照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第一至第二年按80%的比例给予补助;第三至五年,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在晋江区域内代扣代缴广告费的,参照其相应缴纳营业税30%的额度予以奖励。方案鼓励经营主体做大做强,按其发展规模给予分档奖励,最高予以一次性奖励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