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消费税改革再起 企业和消费者双双减负

   2012-09-28 中华石化网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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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有关成品油消费税要改革的话题,再次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2009年初,成品油税费改革,燃油费并入消费税计征,并提升消费税的税率,汽油从0.2元/升提升至1元/升,柴油从0.1元/升提升至0.8元/升。截止到目前,依旧按这个方案征收,由成品油生产企业代征收,从属价内税。

    自2009年初改革后,就开始围绕再改革进行讨论,2010年初曾就征收环节要不要从生产企业转移至消费终端进行过讨论;2010年9月份,对要不要将“价内税”改为“价外税”进行过讨论。而此次,呼啸而来的则是两者同时改革。

    在成品油消费税征收实施近4年的时间里,我们可以看到,作为从生产企业带征收的“价内税”最大的优点就是有利于税务部门的征收。而若转移至较为零散的终端环节来征收,虽然是税收明朗化的一种体现,但无疑会给税收带来一定的困难。那么国家为什么还要对成品油消费税进行改革呢?

    卓创资讯分析师陈晴认为,此次成品油消费税改革的原因,一方面是对生产企业减负,因为生产企业代征收方面虽然最终税费会传导到消费者身上,但是也占用了大量的生产企业的资金;另一方面则是为规避民营地方炼厂以及调油商的偷税漏税行为。

    在生产企业占用资金方面,我们可以以两桶油(指中石油、中石化两大油企)为例,用今年上半年的数据算一下。2012年上半年两桶油汽油产量在32.73百万吨,柴油的产量在68.26百万吨,汽油的消费税合计约1380元/吨,柴油的消费税合计约941元/吨,那么算下来,2012年年上半年中石化炼厂代缴的成品油消费税为1094亿元左右,相当庞大的一笔资金占用。

    对于民营炼厂和调油商而言,目前对于消费税存在多种所谓的“避税”办法,例如开具其他的没有消费税或是消费税额较低的产品名称的发票等等,这对我国的税收是很大一部分的遗漏。据卓创资讯不完全预估,仅调和汽油方面,我国一年的调和汽油产量约在600万吨左右,这一部分遗漏的税费约在82.8亿元,如果再加上地炼生产的避税的汽柴油以及调和柴油,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卓创预计,这将是国家此次改革成品油消费税最主要的原因。

    当然改革目前尚只是一个概念,具体的细节还都是未知数,例如,从生产环节转移到具体哪个环节征收?此次改革是否会“价内”改“价外”?改革后成品油消费税是否会从“国税”改为“地税”等等方面。那么,改革实施后对成品油市场以及下游消费者的影响有哪些呢?

    陈晴表示,对成品油市场而言,一方面,如果生产环节能省下这么一笔数额较大的资金,可以将这笔资金应用至提高油品质量以及其他装置的更新换代等各方面,将加快我国汽柴质量的升级步伐,进而在质量上与国际接轨,达到国家节能减排的目的。另一方面,若生产企业不用代缴这笔数额较大的资金,其炼油利润也将会明显好转,将大大缓解当前炼油亏损的现状,可以保证国内汽柴油的供应,避免“油荒”出现。此外,若生产企业不用代缴该笔资金后,仅在批发环节上,地方炼厂和调油商将不再具备因税收“问题”而带来的低价优势。这将不利于部分地方炼厂以及部分调油商的生存,甚至会对该部分企业的经营现状发生改变。从而使得成品油市场的竞争主体将重新倾向于三大垄断企业。

    陈晴分析称,若此次“价内”税改“价外”税,对消费者也会产生一定影响。一方面,可以价税分开后让消费者更加明白自己所承担的税费有多少;另一方面“价内”税改“价外”税后,也规避了一部分税费上的重复计征,能为消费者省一小笔钱。卓创资讯以单位汽油为例计算,一升汽油能省下来的费用约为0.187-0.192元/升,其中包括0.17元/升的增值税重复计征,以及在计算城建、教育附加以及其他税收时增值税方面的重复计征约0.017~0.022元/升(各地的其他税费征收并不一致,例如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水利基金建设费等地方性税务并不统一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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