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关成品油消费税要改革的话题,再次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日前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就曾公开表示,相关部门有意在消费税征收环节进行改革,将征收环节从成品油出厂环节向消费环节转移,即试点在加油站对消费者征收成品油消费税,由目前的向企业征收改为向居民个人征收,此外还有可能将消费税由价内征收改为价外征收。业内人士分析,若该措施落实,将对炼厂和消费者产生利好。
2009年年初,成品油税费改革,燃油费并入消费税计征,并提升消费税的税率,汽油从0.2元/升提升至1元/升,柴油从0.1元/升提升至0.8元/升。之后,市场就开始围绕再改革进行讨论。2010年年初曾就征收环节要不要从生产企业转移至消费终端进行过讨论;2010年9月份,对要不要将“价内税”改为“价外税”进行过讨论。而此次,呼啸而来的则是两者同时改革。
卓创资讯分析师陈晴昨日表示,此次成品油消费税改革的原因,一方面是对生产企业减负,因为生产企业代征收方面虽然最终税费会传导到消费者身上,但是也占用了大量的生产企业的资金,以两桶油为例,2012年上半年中石化炼厂代缴的成品油消费税就达1094亿元;另一方面则是为规避民营地方炼厂以及调油商的偷税漏税行为。
改革实施后,对成品油市场以及下游消费者的影响有哪些呢?安讯思分析认为,首先,对炼厂方面而言,消费税改为消费环节征收最大利好在于,炼厂无需再为本厂的主要炼油产品汽油、柴油和石脑油等消费税征税对象代扣代缴消费税,减轻了现金流负担。 其次,对于消费者来说,消费税若改为消费环节价外征收,也将对消费者带来利好,主要表现在整体税负的下降。据其估算,若消费税改为价外征收,目前汽柴油整体售价每升分别下滑约0.31和0.38元。
不过,改革目前尚只是一个概念,具体的细节还都是未知数。安讯思分析认为,在消费税改为消费环节征收存在较大困难,主要体现在目前加油站终端众多,加之柴油消费约有1/3不经过加油站消费,若改为消费环节征收,征收成本很可能将呈几何级数上升,且难以监控及损失部分税源。因此预计国家税务总局在权衡成本和收益以后,较大可能先下放在批发企业征收, 当然也可能选择在一个市场规模相对较小的地区进行试点,或在已征收燃油附加费的海南省执行,因当地柴油有额外的税收形式补充,也有可能参照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方式,不排除在上海地区试点,然后在逐步扩大到广东等沿海发达省市,权衡利弊之后再进行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