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翻新新规出台 企业呈两极态度

   2012-09-28 中华石化网汽车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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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工信部在京召开“废旧轮胎综合利用准入条件座谈会”,交流废旧轮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情况,并对7月31日公告发布的《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主要条款进行解读。

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会长朱军向记者透露:“2009年11月,协会受托开始起草这两个行业准入条件的草案,花了近3年时间,共有15个之多的部委参与了文件的制定过程。”

行业准入条件给翻新胎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却也同时引发了业内争议,而9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一条和翻新胎有关的规定更让不少翻新胎企业陷入更大的危机。

台上:企业态度两极化

9月24日,沈阳明泰轮胎翻新公司的相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知道这个新的准入条件,出了当然是好的!行业乱,小厂太多,本来市场就那么大,不管不行。我们厂正规经营,注册了自己的品牌。小作坊经营成本低,质量没保障,这样的市场对行业的发展一点好处都没有。”

据了解,正规的轮胎翻新公司必须持有环保部门颁发的环评报告书,要有工商部门下发的营业执照,还要在消防部门、税务部门等办理手续,明泰轮胎的相关证照就办了9个。

准入条件出台后,想进入轮胎翻新行业,就不再是办手续那么简单了。“条件”分别从生产经营规模、资源回收利用等方面对行业准入作了明确规定。《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指出,已建轮胎翻新加工企业,年综合生产能力不得低于20000标准折算条。新建、改扩建的轮胎翻新加工企业,年综合生产能力不得低于30000标准折算条;轮胎翻新加工的能源消耗限定为:预硫化法翻新轮胎综合能耗低于15千瓦时/标准折算条;模压法翻新轮胎综合能耗低于18千瓦时/标准折算条。

然而,对于上述准入条件中提到的一些标准,如能耗及规模等数字,行业内却出现了一些争议。

本月21日,河北曲周一家轮胎翻新厂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中型的翻新轮胎企业年生产量也就是万条左右,准入条件中综合能耗、年综合生产力等数值,像我们这种中小型企业达不到,扩大规模提高标准需要条件,但我们可以生产出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难道我们就不是正规企业吗?”

台下:作坊灰色地带里游走

小刘在湖北一个小城市里做着翻新胎的生意,“和当地的相关部门打好关系最重要,虽然没有这个那个标准考察,但是我翻的胎质量还是可以的,不会出现跑跑就爆胎的情况。”他说,“路边很多翻新胎小门面很坑人,他们在废旧胎里挑出磨损看上去不那么厉害的,打磨后直接雕花出售,非常危险。”

小刘的翻新胎业务一直很稳定,他的主要客户是当地的公交公司,他告诉记者:“只要你和公交公司讲好,能承包下他们十条公交线路的翻新胎业务,就有钱可赚。这样一来旧胎的来源和翻新胎的输出都会有保障。”当记者表示对于翻新胎用在公交车上是否安全时,小刘笑笑说:“没事,公交公司也是默许的,用我一条翻新胎可以节约近千元成本,用起来也能跑新胎70%~80%的路程,而且公共汽车在市区开得慢。”

除了公交公司的业务,小刘也会去废旧市场和汽车美容店收废旧胎,小轿车的车胎10块20块的就能收回来,大车胎稍微贵一点。小汽车使用翻新胎的大多是出租车,一二百一条的翻新胎比新胎节约成本。小刘还告诉记者,报废车胎也有别的赚钱办法,橡胶卖给回收企业,里面的钢丝还可以卖给钢铁厂,硬要翻新只会给自己和别人都带来风险。

面对国家出台的新行业准入条件,小刘表示,任何标准对他们这种生意人来说,还是得看有没有人管,像他这种在小城市里干这行的,只要打通门路,标准对他们的影响微乎其微。

危机重重

且不论行业准入条件会给鱼龙混杂的轮胎翻新业带来何种未来,但有一条规定的出现,却实实在在的引发了业内一场大地震。从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明确指出,“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校车的所有车轮及其他机动车的转向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

此规定一出,翻新胎业哗然。四川省轮胎翻修与利用协会则公开表示,此标准的出台,会使翻新胎行业遭受“灭顶之灾”,因为翻新胎有百分之五六十使用在客车上,如果实施这个标准,仅四川省就有80%的翻新胎企业都要关门,社会上出现有劣质翻新胎,需要公安、质检部门加大打击力度,查处取缔无证翻胎窝点才是上策,一刀切不可取。

国际公认,每翻胎一条,可节约橡胶4公斤,尼龙帘布1.7公斤,炭黑2公斤,石油18公斤,钢材1公斤。据了解,我国的车胎生产量已经连续9年排名世界第一,废胎的产生量也是世界第一,废轮胎具有很强的抗热、抗机械性,如果不加以利用,不仅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也会对环境产生污染。

一家翻新企业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他们的车胎翻新厂有一部分业务就来自于客车的经营企业,受到委托翻新旧胎,本来是一件互惠互利的事情,现在这个规定一出,他们的这部分业务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客车企业也增加了成本,现在只希望国家尽快对相关政策做出积极的调整,他们愿意为产品提供“三包”保证质量,国家直接否定对行业影响太大。

“首先翻新胎的安全完全可以保证,技术上是没有问题的,高品质的翻新胎,它的耐磨程度甚至可以比新胎高20%~25%,我国的翻胎量只有美国的1/10,欧洲载重车使用翻新胎占64%,”程源是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首席顾问兼技术委员会主任,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规定客车不能使用翻新胎对行业打击很大。因为我国大部分的翻新胎都用于公车、旅行车、垃圾车等车辆上,他们不超载,而且翻新胎为他们节约成本。劣质翻新胎频出,行业确需治理,但如果因此把大部分企业一竿打死,行业将难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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