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了经市政府同意的《南京市主要耗能产品和设备能耗限额和准入指标(2012版)》,对包括34项石油和化工产品在内的各耗能产品,分别规定了“十二五”期间必须实现的节能目标(能耗限额),以及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节能评估审查的依据(准入指标)。南京石化产品能耗有了明确的“门槛”。
按照南京市的规定,现已投入生产的石化产品,“十二五”期间每吨必须小于或等于的能耗限额,乙烯为595千克标准油,芳烃为315千克标准油,当量环氧乙烷为195千克标准煤,PTA为109千克标准油,甲醇为337千克标准煤,醋酸为26千克标准煤,环己酮为1900千克标准煤等。新上项目能耗准入指标比现有产品能耗限额均更加严格,如乙烯为550千克标准油,芳烃为293千克标准油,当量环氧乙烷为191千克标准煤,PTA为100千克标准油,甲醇为330千克标准煤,醋酸为25千克标准煤,环己酮为1900千克标准煤等。新上项目如未能达到能耗准入指标,南京市将“拒之门外”。
南京市制定的节能指标,是为严格控制重点用能行业能源消耗过快增长,推动用能单位节能技术进步,促进全市产业转型,实现绿色发展,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借鉴其他省市先进经验,参考国内外同类产品能耗标杆水平及生产技术发展趋势,结合该市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