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新建化工装置将加道“安全锁”

   2012-10-12 中华石化网中国化工报

79

近日,陕西省安全监管局、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工信厅、陕西省住建厅联合印发了《陕西省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专项行动从2012年9月至2015年5月,今后新建化工生产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高度危险和大型生产装置要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根据《方案》,陕西将加快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原料和产品中均含有爆炸品的化工生产工艺纳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范围,涉及上述工艺的化工装置要在2014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今后新建化工生产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高度危险和大型生产装置要装备紧急停车系统。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2014年底前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将受热、遇明火、摩擦、震动、撞击时可发生爆炸的化学品全部纳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范围。2014年底前全面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可燃有毒气体泄漏等重要参数自动监测监控、自动报警和连续记录。

同时,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计安全管理。2013年底前完成所有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工作。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装置,要消除设计缺陷,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