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频涉矿的地产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新湖中宝,600208)昨晚公告称,由于内蒙古煤炭资源配置的政策原因,公司收购内蒙古自治区四子王旗德日存呼都格区煤矿探矿权无法进行变更,该项探矿权转让协议将终止。
新湖中宝称,终止上述探矿权转让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受制煤炭配置政策
新湖中宝称,本次终止协议是由内蒙古煤炭资源配置的政策原因所致,公司可收回全部投资,并取得相应利息,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根据2009年6月12日颁布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资源管理的意见》,内蒙古对煤炭配置提出了要求,而对于投资类来说,一次性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在40亿元以上的新建大型装备制造和高新技术项目才能够获配。个别技术装备水平居全国同行业领先的项目,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可适当降低有关条件。
对于配置的数量,上述意见也有规定。其中,煤炭转化和综合利用项目,按项目有效生产期内实际用煤量1∶2的比例配置煤炭资源;装备制造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每20亿元配置煤炭资源1亿吨,一个项目主体配置煤炭资源最多不超过10亿吨。经批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PVC项目(包括电石),由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协调组建1至2个配套兰碳合资企业,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生产规模,按1∶1的比例配置煤炭资源。
公告显示,2011年6月7日,新湖中宝董事会审议批准议案,同意公司与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四子王旗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签订《探矿权转让合同》,同意将四子王旗德日存呼都格区煤炭探矿权协议转让给新湖中宝,转让金总额为人民币6.43亿元。2011年7月5日,新湖中宝已将第一期探矿权转让金3.8亿元汇入四子王旗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不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文件的批复意见,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和四子王旗人民政府不能将上述探矿权变更至公司名下,因此协议双方拟终止此项探矿权转让协议。同时,乌兰察布市政府、四子王旗政府和四子王旗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同意于2012年11月10日前返还新湖中宝4亿元,其中探矿权转让本金3.8亿元,利息2000万元。如逾期返还,应按每日万分之九计算逾期利息。
“继续介入矿业”
新湖中宝称,本次终止不会影响公司既定经营战略,公司将在立足地产主业的同时,继续适度介入矿产资源行业,增强公司资源储备和经营实力,有效平滑地产行业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半年报显示,新湖中宝上半年的经营现金流为-6.46亿元。而就在不久前的10月9日,新湖中宝发布公告称,拟与甘肃万泽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万泽矿业”)签订《甘肃西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以7.5亿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万泽矿业持有的甘肃西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西北矿业”)34.4%的全部股权。西北矿业的股权及债权转让价格总计确定为7.5亿元,其中股权转让款为6.6亿元,而此次收购的所有资金来源均为新湖中宝的自有资金,且该笔资金必须在2013年1月15日前支付完毕。
显见的是,该次协议的终止将有助于缓解新湖中宝的资金压力。
子公司开发建设
温州平阳西湾围海项目
同样于昨晚披露的另一则公告显示,新湖中宝的控股子公司平阳县利得海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阳利得公司”)拟与平阳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平阳政府”)签订《平阳西湾海涂围垦项目开发建设协议书》,双方就平阳西湾海涂围垦项目(以下简称“西湾项目”)的建设及后续开发等事宜达成了协议条款,由平阳利得负责投资和实施浙江温州市平阳西湾海涂围垦项目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和公建项目。
公告显示,平阳利得公司已取得西湾围垦项目的海域使用权,围垦区域位于平阳县东海岸鳌江与飞云江之间,用海面积共计803.4公顷。平阳政府同意尽快编制西湾项目区块的规划方案,确定围垦土地的规划用途,明确西湾项目区块整体用于建设平阳接轨温州、服务鳌江中心区的高档海滨生态新城。
公告称,西湾项目是温州大都市圈建设的重大项目,也是浙江省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载体,是新湖中宝近年来最重大的综合类开发项目之一,项目总开发面积近800万平方米,计划开发周期13年。项目将建设成集人居、商务、休闲、生态于一体的现代化滨海新城,打造“世界温州人家园”。
新湖中宝11日以平盘收于3.52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