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发布了《关于<2013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提出,2013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1365万吨。其中,尿素330万吨;磷酸二铵690万吨;复合肥345万吨。
《公告》提出,2013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实行先来先领的分配方式。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在其经营范围内均可申请化肥进口关税配额。
其中,2013年化肥国营贸易配额数量分别为:尿素297万吨,磷酸二铵352万吨,复合肥176万吨。国营贸易企业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在国营贸易总量内申请配额;2013年化肥非国营贸易配额数量分别为:尿素33万吨,磷酸二铵338万吨,复合肥169万吨。非国营贸易企业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非国营贸易总量内申请配额;其他企业根据实际进口需要选择申请国营贸易配额或非国营贸易配额。
《公告》规定,2013年起始数量以2012年起始数量为基础,按以下情况进行调整:(一)2012年核销率在80%以上的企业,上调40%;(二)2012年核销率在50%-79%的企业,上调20%;(三)2012年核销率在25%-49%的,维持不变;(四)2012年核销率在25%以下的,扣减50%;(五)新申请企业:起始关税配额20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