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价格干预可能干扰化肥市场

   2011-05-13 石油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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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稳定农资市场价格,保障粮食生产安全,陕西省2月中旬决定对陕西省春耕期间部分化肥生产企业所产且供应省内市场的尿素、磷酸二铵两种优质化肥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政策出台后,当地化肥价格出现了明显回落,但一些业内人士对这种“价格干预”方式评价不一。他们认为,与其通过补贴强行干预市场,不如直接将补贴发放给种粮农民。

  政府补贴后化肥价格回落

  2月中旬,经陕西省政府同意,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发文,决定投入4700万元对陕西省春耕期间部分化肥生产企业所产且供应省内市场的尿素、磷酸二铵两种优质化肥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时间从2008年2月下旬至5月上旬。补贴范围为陕西陕化化肥股份有限公司所产尿素和磷酸二铵、陕西渭河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产尿素,且在这一时段按政府规定价格销往省内的。

  陕西省规定,春耕期间渭化和陕化政府补贴的尿素每吨出厂价不得高于1650元;磷酸二铵出厂价原则上不得高于2008年1月上旬的水平。据了解,陕西省在此次补贴中采取了部分计划经济时期的方法。具体来说,就是由有关部门根据全省各地的耕地面积来分配化肥的销售量,并在每个县选取两家企业来经营限价化肥,并且对于整个化肥的销售环节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出厂时要登记造册,达到农户手中时还要农民签字确认,以确保低价化肥到达农民手中。通过采取这一措施,有效地达到了降低化肥价格的目的。补贴政策出台后,陕西当地两种受补贴化肥的价格马上出现了回落。目前,陕西境内的磷酸二铵每吨价格只有3600元,而现在周边的宁夏、甘肃等省区每吨大约在4100元。由于各地化肥含量不同,按可比价格计算,每吨要低150多元。另一方面,陕西省每吨尿素的批发价也要比邻近省份低200元到300元。

  陕西渭河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这次受到补贴的企业之一,其所属的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市场与运销部部长薛三省说,补贴政策对化肥生产企业和农民都是一件好事。对企业而言,得到政府的补贴可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因原材料涨价带来的成本增加,使企业保持合理的利润空间。对农民而言,由于政府对出厂和流通环节均实行严格监管,并要求企业必须向市场投放定额定价的化肥,他们可以因此买到质优价廉的化肥,得到真正的实惠。

  政府巨额补贴可能干扰市场

  虽然补贴政策有效降低了价格,但也引发了一些业内人士的不同看法。他们认为,陕西拿出几千万元对化肥价格实施干预,目的是希望稳定农资价格,让农民得实惠,但由于具体操作中是对部分地产化肥和生产厂家实行政府补贴,用的是计划经济的老办法,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干扰整个化肥市场的运转。

  薛三省认为,渭化集团经过多年的市场化运营,在补贴政策实行之前共有20多家长期合作的化肥经营企业,是他们的“金牌客户”。在实施补贴政策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对于化肥承销企业进行了新一轮的选拔,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原来的一些二级批发商拿到了更多的化肥货源。而一些老的一级批发企业由于种种原因“退居二线”,有的拿货量从3万多吨降到了几千吨,这就彻底打破了现有的化肥经销格局。

  薛三省认为,另一方面由于补贴政策对于化肥销售有“定时间、定地点、定数量、定价格、定销售对象”的严格要求,造成许多批发企业拿到化肥后却不能在所在地销售的可能性,这就会改变甚至破坏企业原有的销售渠道和产品区域市场占有率,打乱固有的市场格局,影响今后的销售工作。由于这次补贴政策是暂时性的,这就意味着补贴政策结束后他们还要拿出很多精力来重新组织被打乱的销售网络,面临一定的工作难度。

  一些小化肥企业负责人也对补贴政策的出台叫苦不迭,他们认为由于大型企业的化肥在当地市场占有率较高,对某一区域的化肥价格能产生较大甚至是决定性影响,政府对大型企业的化肥限价销售后,相当于降低了这一区域化肥整体价格水平,也抑制了小化肥企业产品价格的上涨。大企业可以通过政府补贴弥补成本增加和限价销售带来的损益,而小化肥企业因为被迫降价销售造成损失,这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不公平竞争。

  一位业界资深人士则提出,政府投入巨额资金实施“价格干预”,受益最大的是省内两家生产企业,其次才是农民。他说,国家一直对尿素实行限价,每吨出厂价不得突破1725元。而陕西省此次“价格干预”办法规定,对陕化所产尿素6.5万吨,磷酸二铵4万吨,每吨按300元补贴;渭化所产尿素10万吨,每吨按150元补贴,并要求春耕期间渭化和陕化政府补贴的尿素每吨出厂价不得高于1650元。这实际上变相突破了国家的上限,等于同意陕化将尿素出厂价提高到了1950元,渭化将尿素出厂价提高到1800元。再说,对不同企业同一品牌产品实行不同的补贴政策,实际上是在保护落后。生产工艺落后、生产成本高,就享受高标准的补贴,这对生产工艺先进、生产成本相对较低的企业很不公平。

  化肥涨价需要灵活应对

  其实,陕西拿出几千万元对化肥价格实施干预,其目的是好的,也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在化肥市场已经充分市场化的情况下,如果化肥价格要管控,要用市场化的方式来做。与其通过价格干预稳市场,不如直接补贴给种粮农民。

  陕西农科化肥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科成说,陕西化肥价格已经放开12年了,作为全省最大的化肥连锁经销企业,我们一有资金二有市场三有网点,去年的销售额达4.99亿元。“让我们苦恼的是,既然化肥已经市场化了,就应该按市场化的规律来做。这次政府实施价格干预,在一定程度上使市场主体混乱了,对我们这些在多年中形成的市场主体很不公平。”

  一些业内人士提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化肥补贴这样的临时性干预措施不能经常采用,应对化肥价格上涨采取更多灵活性的措施。

  首先,有关部门可以考虑借鉴粮食直补的办法,将化肥补贴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在具体操作中,由于大棚菜、果品等经济作物收入比较高,可以考虑不再给这部分农民进行补贴,而只对粮农实行补贴。但在发放过程要考虑“量”的问题,因为根据相关部门测算,陕西省共有652万户农户,今年的4700万元补贴发放下去,平均每户才有1块多钱,因此应根据农资产品上涨的幅度来确定补贴的额度,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的情况下将“足量”的补贴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

  其次,可以借鉴以往在淡季搞储备的成功经验,建立和完善化肥储备制度,借以调控市场。现阶段可适当提高化肥淡季储备的数量,将来可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建立中央以及地方两级储备制度,最终建立运用储备化肥平抑价格的调控机制。

  再次,给予化肥生产企业适当的电、煤、运方面的优惠政策。在国内化肥企业生产成本节节上升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化肥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可以考虑适当给予一些电、煤、运方面的优惠政策,并将这些优惠政策制度化和规范化,从而有效帮助企业降低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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