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网消息: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实施的《全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综合研究与成果集成》,历经五载,已由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牵头并联合全国31个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鉴定。这标志着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全面完成。
这是我国首次全面系统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全国共调查各类非油气矿山113149个,涉及开采矿种193种,估算年采掘矿石总量82亿多吨。
据了解,由于长时间、高强度的矿山开采,造成大量土地荒废,生态环境恶化,有的地方发生大范围的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据统计,到2005年底,全国矿山开采共引发地质灾害12379起,死亡4250多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0多亿元。全国因采矿活动形成的采空区面积约80.96万公顷,引发地面塌陷面积35.22万公顷,占压和破坏土地面积143.9万公顷。在建矿、采矿过程中强制性抽排地下水以及采空区上部塌陷使地下水、地表水渗漏,严重破坏了水资源的均衡和补径排条件,导致矿区及周围地下水位下降,引起植被枯死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
根据调查数据统计,全国采矿活动平均每年产生的废水、废液约60多亿吨,排放量约47.9亿吨;每年产生的尾矿或固体废弃物量约16多亿吨。到2005年底,全国尾矿或固体废弃物的累计积存量近220亿吨。
通过对所调查的矿山进行综合研究与分析评估,发现所有矿业活动都对矿区地质环境造成影响,而以严重影响和较严重影响为主。矿产资源开发对城区及周边地质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的矿业城市有231个,其中严重影响的30个。
据介绍,根据这次矿山地质环境评估结果,划分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73个,面积28万多平方公里;全国需要部署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210多个,治理矿山总数15600多个,其中近期应开展治理矿山7080个,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治理提供了科学依据。